抄袭不可耻,相对于洗稿而言
前几天,我的微信收到一条来自“微信团队”的确认消息:公众号文章抄袭投诉确认,是一位读者举报我的旧文《柳岩们直播卖货风靡中国,电商成直播下一个机会已无悬念》被一个名叫“互联网大视野”的微信公众账号抄袭,改名为《两小时卖10000只口红,“网红+电商”成2016年最大的创业风口》,需要我确认才能发起投诉。点开这篇文章一看,90%的内容拷贝自我的文章,却又穿插了一点别的内容(可能是其原创,可能是抄袭自别家)。用圈内人的话来说,这家伙洗稿了。
看到这,我毫不犹豫地发起了投诉确认。
然而,微信团队不久之后回复:抄袭投诉不通过。
我想,这应该是微信团队采用了类似于论文对照系统的技术,进行比照之后认为那篇文章没有抄袭我的。我再次发起抄袭,在“投诉理由”中明确注明了那个号的“洗稿”行为。
不久之后微信团队再次回复:抄袭投诉不通过。理由是“我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构成抄袭”。
如果是人工审核,非常容易看出来,这篇文章确定洗稿无疑,就是抄袭,说得好听点是“伪原创”。其能绕过微信原创保护机制,不被识别出来,大概是是犯,经常这样“洗稿”,知道微信的规则,然后面向规则洗稿,就没有丝毫顾忌了:反正你举报也没啥鸟用。
这件事情,我本来已经淡忘了,对于这类“文字无赖”,已经见怪不怪,除了吐槽之外,我们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今晚,我看到朋友圈一个大V的微信公众账号,转发了那个“互联网大视野”的抄袭文章,让我愈发觉得洗稿之可耻了,因为连大V都能被他们蒙混过去,可想一般读者了。
我那篇文章,最终未能维权成功,但依然感谢那位率先发起举报的读者,感谢你的内容原创的重视。然而,大部分读者是无法同时看到两篇文章的,看到了也不一定会想起去举报,就算去举报,也没啥用,真的很悲哀。
相对于抄袭而言,洗稿才是内容创业,乃至新媒体的行业毒瘤。
如果只是转载原创者的文章,有的人会要求授权和署名,对于这一点我倒是不介意,新媒体时代好内容长腿,根本拦不住,让好内容传播出去,内容即产品,抄袭者做了你的分发渠道,你在文章里面植入各种“记号”,或者文章本身就有一些广告(软文),这样来看,有人抄袭反而是好事。
而且,微信有原创保护,就算转载者不署名,也无法署上自己的名字。
然而,正是因为微信有了原创保护,一些公众账号便开始高级抄袭——即洗稿了。这些洗稿者水平有多高?高到微信原创系统技术无法判断,人工审核也可能无法判断。
这帮人做内容水平不咋地,但在别人内容基础上添油加醋,还是挺机智的。坦率地将,他们在内容运营上往往还有过人之处,知道如何做“标题党”,弄一些危言耸听的标题;知道如何去吸粉,比如搞一些虚假抽奖活动。还有这帮人既然洗稿都玩儿,刷数据、刷粉丝之类的,自然不会错过。简单地说,洗稿的人,完全可以碾压只会挑灯夜战、辛苦码字的文字工作者。
这不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吗?
如果洗稿者只要你内容倒还好,拿去用对原创者没什么影响。可恶的是,这帮人还要“名”,要把别人写的内容据为己有,而你竟然不能对他们做什么,连控诉的门都被堵上了,“我们没有违反微信规则啊,总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原创者花一天甚至一周的时间,“洗稿”者一个小时就据为己有了,想想都很心酸。
微信公众账号已达数百万之众,形形色色的人进入这个行当,鱼龙混杂、参差不齐,问题随之而来。内容抄袭和洗稿,是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内容生态不可能健康到哪里去。说是说很多自媒体是靠“个人品牌”而不是靠“内容”,但没有内容了,“个人品牌”又何从谈起,没有内容,微信公众账号就是个空架子,就像董明珠的个人微信公众账号,没有自己的内容又有什么价值呢?
电影、音乐、图书,许多内容领域从萧条到繁荣,无一不是在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内容知识产权保护之后——并且都是最近几年的事情。现在,内容创业如火如荼,好的原创保护是内容产业的根基。
然而,短视频、文章这样的“短、平、快”内容,抄袭成本却很低,没啥风险,导致许多人肆无忌惮地“伪原创”,侵蚀着原创者的利益,从技术上来说,最大限度的减少这类行为,并非没有可能。
微信现在做得是不够的,比如“洗稿”行为,通过二次申诉+人工审核,可以清理掉大部分。比如我的文章,我认为有人抄袭,机器判断之后很可能认为没有,因为洗稿者很容易通过各种机智的手段欺骗机器,这时候应该给原创者二次申诉的机会,二次申诉应该不由机器审核,而是人工审核。如果人工审核之后还是认为没有抄袭,再给一次复议机会,换一个人审。人可能犯错、还可能包庇,如果一个人审核总是与最终判决不符,那就可以换掉这个人了,这个人有问题。现在高考阅卷,作文题都是三个老师阅卷,许多题目都是两个老师背靠背打分了,道理是一样的。
人工智能眼下还不成熟,人总有办法骗过机器,所以微信原创保护做得很好之后,要面临的问题,已不再是抄袭,而是“洗稿”或“伪原创”。抄袭者已经进化了,早已对原创保护体系免疫。对于微信来说,也有难度:
一是技术不成熟时必然要在人力上大力投入,人工审核自然是越少越好;
二是多少相似度才是“洗稿”,如果是引用别人文章该如何“标注”,很难界定,需要行业标准;
三是水至清则无鱼,洗稿者有其擅长之处,大概算是“内容微创新”,如果每个人都要原创,那么微信上的公众账号有一半以后都不用更新了。
不过,就算千难万难,对原创内容进行保护,不论是从平台长期利益,还是道义上来说,都是必须要做的,期待微信能出大招惩治“洗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