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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 A股或将注入2700亿元新“活水”,这些公司或迎百亿级资金

2018-04-27 姚炯 高志刚 中国证券网

 

截至本周五上午,两市已有3270家A股公司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报告,其中2411家公司公布了现金分红预案,占比为73.73%。

 

近年来管理层通过政策层面不断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分红以回馈投资者。

 

可以看到,A股市场“铁公鸡”之一,连续19年未分红的浪莎股份本周一晚间披露2017年年报,拟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含税)。针对格力电器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本周四深交所发出《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希望格力电器对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理由以及合理性进行说明。

 

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一方面是回馈投资者、注重投资者权益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将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这是因为分红资金都是直接进入相关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分红款不啻是一笔额外的可以继续回流市场的增量资金,从而为市场源源不断地补充流动性,与市场良性循环。

 

当然,对于大股东、高管、持股比例大于5%等股东来说,分红资金可能会作它用,就算欲进入二级市场增持股份,也需要按规定进行相关公告。

 

因此,我们以自由流通股来测算上市公司分红所带来的增量资金。统计显示,如果2411家公司目前的分红预案在未来几个月内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能够顺利通过的话,总计将有2681.09亿元的资金陆续到位增援A股市场。

 

具体来看,377家公司通过分红对增量资金的贡献超过了1亿元。

 

其中,贡献超过5亿元的公司有91家,贡献超过10亿元的公司有43家,贡献20亿元以上的公司有23家(见下表),中国平安(986994.54万元)、招商银行(984342.39万元)、兴业银行(972863.51万元)以近100亿元的贡献水平居前。


制表:数据应用部

 

当然,在具体测算时我们并没有考虑股票红利的所得税问题。

 

根据2015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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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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