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全用上了!证监会严罚这些操纵市场的“新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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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多种途径放大资金杠杆,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来实施市场操纵,正在成为我国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的“新玩法”。
今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了近期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5宗操纵市场案件。
这5宗案件中,既包括了利用集合信托计划子账户加个人账户组,采取连续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手段对个股实施操纵,获取近9亿元高额非法收益的案件;
也包括了控制利用公司账户、私募基金账户及其他个人账户组成的账户组,采用盘中拉抬、虚假申报及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操纵案件;
还包括了曾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做市商专用证券账户,利用做市商地位,在收盘前10分钟以主动低价申报卖出成交等方式,打压或锁定股价的操纵行为。
高莉表示,市场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由于新型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
借道信托放大资金杠杆
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敛财近9亿
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手段对个股实施操纵,是价格操纵界的一类“新经典套路”。
证监会近一阶段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高勇控制利用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账户及14个自然人账户,对精华制药股票实施操纵的违法行为。
该案件中,高勇通过价格操纵获取的违法所得高达8.97亿元。
高勇是北京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证监会查明,他实际控制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6个证券账户(下称“高勇账户组”),对精华制药股票实施了频密的操纵交易。
来看看这个“套路”是怎么玩儿的: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高勇账户组持续建仓并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交易精华制药,期间共计委托买入精华制药2839.25万股,成交2371.49万股。
至2015年2月17日,高勇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万股该股股票。
2015年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委托买入精华制药,以连续封涨停的方式拉抬该股价格。
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最后一笔买入申报时,前10档卖委托申报量累计均不高于500股,远低于高勇账户组申买数量。
在拉抬精华制药股价后,高勇账户组从2015年6月5日起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
至当年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精华制药1994.46万股,卖出金额高达14.92亿元。至2015年7月22日,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几乎全部卖出,卖出金额合计达到16.84亿元。
通过控制信托及个人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资金实施“建仓买入—集中拉抬—大举抛售”三个阶段的操作,高勇共计获利达到8.97亿元!
证监会查明高勇违法事实后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并依法决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对其处以8.97亿元的罚款。
利用私募等账户操纵股价
谢一峰被罚1963万
2015年间,谢一峰控制利用公司账户、私募基金账户及其他个人账户组成的账户组,采用盘中拉抬、虚假申报及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方式对红宇新材等7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共获利654万。
证监会查明实情后,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54万,并处1963万罚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谢一峰实际控制了大黄蜂价值精选私募基金、大黄蜂价值成长私募基金、浙江亿方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浙江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账户)、“谢一峰”(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凌某棣”(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凌某连”(信用账户)、“潘某仙”(信用账户)等11个账户(下称“账户组”)。
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谢一峰通过控制的账户组,采用盘中拉抬、虚假申报及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方式操纵红宇新材、天神娱乐、三联虹普、明家科技、国祯环保、强力新材、浩丰科技共7只股票,累计获利654万。
证监会认定谢一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谢一峰违法所得654万,并对其处以1963万的罚款。
新三板做市业务从业人员主动低价卖股
竟为调节年度浮盈
2015年最后一天,时任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负责人王仕宏与陈杰(时任深圳小乘登陆新三板投资中心总裁)串谋,在做市交易过程中采用主动低价申报卖出成交等方式打压或锁定股价,对福昕软件等14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仕宏此举竟是为了减少2015年做市业务浮盈,降低2016年业绩考核起点。
证监会查明,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在2015年底前超额完成了业绩考核任务,为了减少2015年做市业务浮盈,降低2016年业绩考核起点,2015年12月31日,王仕宏在未向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同意做市交易总监李某凯对国泰君安重仓的30只股票执行“不低于前一日收盘价20%就可以卖”的交易策略,并将拟低价卖出股票清单告知陈杰。
同日,陈杰控制操作的“袁某文”“小乘登陆新三板”“健坤天下”等三个账户在当天14:10以后委托买入32只国泰君安做市股票,与王仕宏掌握的30只重点减仓股票清单的重合度高达28只,重合率高达93.33%;
且28只股票委托下单买入顺序与重点减仓清单的排序完全一致。每只股票均委托1笔,委托买入股数均为1000股,均以低于12月30日收盘价15.25%至21.13%的价格申报。
上述行为显著影响了福昕软件等14只股票交易价格,盘面显示,这些股票在当天收盘前价格大幅波动,其中12只股票当日跌幅达到10%以上,这12只股票当天收盘跌幅与新三板做市指数的偏离度均在10%以上。
证监会认定,王仕宏、陈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王仕宏、陈杰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操控40个账户拉抬股价
郁红高被罚没2300余万元
证监会近一阶段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郁红高本人通过操纵40个账户(以下称“账户组”),对经纬纺机、云南锗业、先锋新材、圣农发展4只股票实施操纵的违法行为。
在该案件中,从2015年2至 2016年2月的一年时间内,郁红高通过操作账户组,在多个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日内连续交易阶段和尾盘阶段,通过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及虚假申报的方式影响股价,并在拉抬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
其通过采用此种相似“套路”对经纬纺机、云南锗业、先锋新材、圣农发展4只股票进行了操纵,获利共计达到580余万元。
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责令郁红高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84.2万元,并对其处以1752.6万元罚款。
控制账户组操纵8只股票
褚连江被罚没超250万元
证监会最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披露了褚连江通过操纵其本人、其妻及其子三个证券账户,对百川股份、九强生物、南兴装备、仁和药业、新天科技、中来股份、鹏翎股份、瑞丰高材8只股票实施操纵的违法行为。
该案件中,褚连江通过盘中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盘中拉抬股价后反向卖出等方式操纵市场,获得违法所得42.54万余元。
证监会查明,在具体操作的实施过程中,褚连江在2015年9月9日至15日多个时段通过盘中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的方式操纵百川股份股票。
在2015年8月11日多个时段通过盘中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的方式操纵九强生物股票。2015年7月20日至8月31日多个时段,他通过盘中拉抬股价后反向卖出、盘中虚假申报卖出后反向买入、开盘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盘中虚假申报买入后反向卖出等方式操纵南兴装备股票。
利用类似方式,褚连江还在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对仁和药业、新天科技、中来股份、鹏翎股份、瑞丰高材等股票的价格实施了操纵。
证监会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褚连江通过控制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42.54万元。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褚连江违法所得42.54万元,并对其处以212.7万元罚款。
放大杠杆实施操纵使价格踩踏风险倍增
高莉表示,上述案件显露出了一些当前我国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的新特点,其中较为显著的是,违法行为人为了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途径“加杠杆”实施操纵,所动用的资金量往往非常巨大,在个股盘中交易快进快出,极易引发市场异常波动,释放虚假的市场信号,严重干扰投资者正常的交易决策。
同时,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由于这些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
高莉表示,这类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必须从严打击。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上证报记者 马婧妤 实习生 王红 刘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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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浦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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