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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不分男女(微公号zhoumh9)

2014-08-13 周明华 明话全媒

周明华

记不清“裸官”这个原本有些不雅的称号,是啥时候过关斩将、大摇大摆地登陆权威媒体的;也记不清人们何时看到“裸官”这个词时,直接想到的不是没有穿衣服的或胖或瘦、或俊或丑的肉体,而是指家属移居国外,自己在国内“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如今大家都知道,官员一旦“半裸”或“全裸”,其为民服务的动机就有可能不纯了,其脚下抹油随时准备拍屁股溜号的可能性,比那些不是“裸官”的,可能性大多了。

然而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些掌握着“裸官”命运的“治裸”一方,似乎对此并不激动,压根儿就不认为“裸官”有啥不妥,能打圆场的就打,能“爱护”干部的就“爱护”。话音刚落,近日就在报上读到一个典型案例。作为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深圳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辞职引发关注。媒体质疑她是因为“裸官”辞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刘燕辞职有其个人原因,但多个信号表明,刘燕确属“裸官”。她的丈夫在2001年与她结婚前已有海外户籍多年。而且刘燕的孩子也是外籍身份,为了保护家庭才辞职的。刘燕称:“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妻子和母亲。”

“裸官”为了“保家卫子”、以起到守护一家人的体面与全家家产的作用,丢掉已得到的较高官位和美好前程于不顾,去与身居在海外的另一半相会,这原本不算什么新闻了,大家甚至已经“审裸疲劳”了。但深圳市这个“裸闻”却有点一反常态,连日来不但没有丝毫降温,相反还不断发酵、发烫,舆论的眼睛大有盯住不放的意味,关注的风浪也是一波接一波。何以至此?恐怕还是出在有关方面从最初的冷对到后来的推太极,用老掉牙的打圆场手法,想让此事很快“圆”过去。

“裸官”刘燕辞职的消息传出之初,有关部门或许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回应,一直期望以时间换空间,让下一个“裸官”来冲淡舆论的关注热情。或许刘燕是深圳市首个70后厅官,身上独有的“看点”让其光彩照人,媒体不想就此转向。对此,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卫接受采访时表示,刘燕的辞职是其本人“因身体原因和照顾家庭需要”提出,市委常委会批准的,整个过程中并没有提到“裸官”。但王卫表示,自己并不能肯定刘燕不是“裸官”,因为“没有经过调查不好说”。

这样的回应显然低估了公众的智商,调查刘燕是否“裸官”一点不难,容易到一个电话就搞掂,昨能“不好说”呢?很明显,这是要为“裸官”者讳,这样的官方举动有损“治裸”信心。要知道,此前媒体报道,广东对“裸官”的专项整治工作业绩不俗,广东已经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岗位调整处理,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根据省委组织部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两者不能兼得。东莞一镇党委书记反复做妻子工作,但并未把工作做通,只能调整岗位。在交接会上他唱了《渴望》,“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据报道说,在场干部深受触动。

此属广东“治裸官”取得的不错成绩,也让公众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信任指数增加。但刘燕这个“副厅级”是怎么漏网的?是她本人隐瞒了自己的“裸情”,还是当地组织部门“网开一面、下不为例”?我们暂且不说近段时间频频出台的中央的严管“裸官”的规定,就在深圳,早在200911月即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试问:谁让深圳市这一明确规定,徒具观赏性和纸糊性?还是那句不知说过多少次的老话,治“祼官”不难,难的是能否敢啃硬骨头。比如让一切“裸官”不能为官,即为杀手锏。要知道,按当前官员的收入水平,要成为“裸官”是要付出巨大成本的,单是支付子女出国留学的学费,就远非官员工资能担负得起。如果我们咬定“裸官”不放松,强化查处力度,将所有“祼官”的“祼行”向社会公开,谁还当得成“裸官”?一句话,是到了该对全体“裸官”说不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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