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通知
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22年10月中旬举办,为备战此次残运会,争取优异成绩,根据《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结合我旗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精心筹备、周密组织,力争把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办成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励志奋进的残疾人体育盛会,为加快构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准格尔旗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中旬
地点: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
四、参赛单位
各苏木乡镇街道代表队、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代表队,全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赛人员按户籍所属苏木乡镇街道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大项: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射箭
小项:田径项目任意3项(附件一、二)
特奥大项:特奥滚球、特奥篮球、特奥乒乓球
特奥小项:特奥田径项目任意3项
六、参赛资格、办法
(一)经旗区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脑瘫、侏儒(男1.45米以下,女1.37米以下)。
(三)各代表队要与运动员的父母或者监护人签订《参赛协议书》(见附件六),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由主办单位统一购买。
(四)运动员必须是本旗区户籍、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学籍方可代表本代表队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年龄须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奥运动员年龄需在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截至竞赛报道日)。
七、参赛办法
(一)以各苏木乡镇街道、学校为单位报名,全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赛人员按户籍所属苏木乡镇街道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三、四)
(二)各苏木乡镇街道代表队运动员人数不低于6人(其中1人为特奥运动员),不高于15人。各代表队除队长1人外,其他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4;与特奥运动员比例为1:2,其比值如有余数,可增加1人。各代表队须在每大项中派1名领队负责参赛工作。
(三)每个运动员限报1个大项或3个小项。
(四)各代表队报名后运动员不得改项。
(五)运动员使用的弓(反曲弓)、箭、球拍以及有关附带用品自备,但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不得采用特殊方式进行改造。各种比赛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训练基本要求和大会安全部门的规定。
八、竞赛规定
(一)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身份证、残疾证、运动员证,运动员证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发。
(二)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统一服装,比赛服装必须符合田径规则的规定,运动员服装由各苏木乡镇街道统一制发。
(三)盲人佩戴眼罩由大会主办单位提供。
(四)竞赛分组由技术代表、裁判长抽签决定。
(五)采用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九、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单项
各组别的项目7人以上(含7人)录取前6名,6人以下(含6人)减一录取。各项目前6名按13、11、10、9、8、7分计算;6人取前5名,按13、11、10、9、8分计算,以此类推。
2、代表队团体总分录取办法:
按项目的积分累计团体总分(特奥项目不计分),录取前6名。
3、团体总分名次计算以各单项名次得分,累计计算团体总分并排列名次。如总分相等,以获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1、设代表队团体总分奖,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团体奖牌。
2、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资金奖励。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评奖办法另定。
十、代表队队旗
各代表队队旗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
十一、各队运动员号码布
各队运动员号码布由主办单位提供,白布红字,规格为20厘米×30厘米,统一由主办单位印制。
十二、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
(一)裁判员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技术代表、分级员由主办单位委派。
十三、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3日以前。
十四、报到及离会
报到及离会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时每名运动员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运动员相关医学证明。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
十五、兴奋剂检查
有关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在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包括训练阶段),将按照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出现一例,将停止该项目运动员或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取消其成绩并收回获得的奖牌,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十六、费用
(一)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超编人 员费用自理。往返差旅费各代表队自理。
(二)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员、裁判员、分级员的差旅费、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劳务费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七、联络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各苏木乡镇街道
联系电话: 薛家湾镇13500675811
十二连城乡15247783189
布尔陶亥苏木15147746216
兴隆街道4881597
蓝天街道13847738087
迎泽街道13847703580
友谊街道2226902
准格尔召镇13789678202
纳日松镇15248464000
大路镇4853045
暖水乡13722179364
龙口镇15704939188
沙圪堵镇15804774545
魏家峁镇4882246
十七、本竞赛规程修改权、解释权属准格尔旗残疾人联合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竞赛设项总表
附件2: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田径竞赛设项表(男子、女子)
附件3: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竞赛报名表
附件4:器材重量表(男子、女子)
附件5:准格尔旗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运动员(或家长监护人)声明书。
来源:准格尔旗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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