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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院外自办药房将被取消!

2017-07-01 医学界智库

未来,公立医院自办药店将逐步取消,这一政策已经在浙江省开始落地。


作者 | 大鹏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自办药店治理整顿,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自办药店。这就意味着,不少医院先前通过自办药房加价售药牟利、逃避“药占比”监管的“路子”,将被逐渐堵上。


什么是自办药店?


取消药品加成,是本轮医改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今年零差率给出最后的时间表,年内我国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就意味着,公立医院直接销售药品,不能赚取一分钱的收益。


然而,不少公立医院“转变思路”,通过自办药店卖药,却可以名正言顺地赚取“差价”。近些年来,不少医院通过自办药店的方式卖药,获得了可观的收益。然而,诸如此类的做法,实在是有悖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初衷。要想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斩断医药联系,取消公立医院自办药店,迫在眉睫。这也是公立医院改革必须推行的举措。


据《医学界》了解,目前许多公立医院都有自办的药店,这类现象在全国都十分普遍。以此番发文的浙江省为例,影响力最大的几家医院几乎都有自己的自办药店。例如,浙江邵逸夫医院设立的邵医药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设立的杭州妇欣药房、浙江省儿童医院设立的贝康药店等等。这些药店或是由医院全额出资,或是参股投资,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为啥要自办药店?


众所周知,医院在院内都有自己的药方,以方便医院就诊患者的用药。那么,既然医院有药房,为啥还要自办药店呢?


据一名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向《医学界》透露:“一般的大医院都有院内药房和自办的院外药房,这两个药房的功能也不尽相同。一些常规的、治疗需求的药通常会保留在医院药房;那些辅助性的、保健类的和进口药物,就放到自办药店去了。”


另据专业人士透露,取消药品加成后,所有的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都要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又被要求降低药占比。医院为了控制用药量,不得已将部分药品放到了自办药店里面去卖。


对医院有哪些影响?


取消院外药房,可逐渐减少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迫使医院向管理和服务要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了医院和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机会,并能减少医生乱开药或过度用药现象。”一位医疗行业的顾问认为,“这不仅可打破医院对药品零售市场的垄断,还可迅速激活药品零售市场,促使药店之间展开良性竞争,最终使药品价格合理降低。”


分析人士认为,在浙江省此番发文促推下,未来将有一大批公立医院取消自办药房。随着政府对医院自办药店监管的加强以及院内药房的逐渐剥离,未来公立医院将不再拥有属于自己的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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