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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1亿,“双百院长”被判无期徒刑!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一审被判无期,受贿1.1亿。



整理 | 宋慈

来源 | 医学界智库、云南法院网


 

 

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片来源:见水印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无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王天朝出生于1957年,1975年参加工作,2005年至2014年,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2014年9月11日,他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的调查。2015年的3月18日,被免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

 

他担任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不仅是云南省最早的一所公立医院,也是云南省第一批三级甲等医院。王天朝担任院长后,明确提出:“不因搞基建影响全院职工的利益。”结果,在王天朝担任院长期间,医院综合绩效稳步增长,固定资产由3.5亿元增加到16亿元,用地从68亩增加到近1000亩。

 

王天朝受贿案去年8月开庭,至今天一审公开宣判近1年时间。而他的落马时间更是早在2014年9月,已近4年时间。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云南省纪委曾就王天朝案进行过通报,其中提及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100个车位,王天朝被称为“双百院长”也由此而来。

 

分析人士指出,医院扩张在近些年是普遍现象,基建项目投资巨大、利益惊人,一些医疗系统的官员往往就“栽”在这上面。王天朝的腐败带坏了医院管理层风气,导致后来出现“坍塌式腐败”。云南省纪委此前通报,省一院还有10多名处、科级干部和医疗专家被查处,而这些人的落马都与王天朝案件有着直接关系。

 

新医改以来,卫生系统落马的官员不胜枚举,医院院长和卫计委官员甚至成了“高危职业”。从根本上来说,医疗领域的贪腐和其他行业相近,还是因为权力缺乏监管。医疗单位有其特殊性,独立性很强,不管是外力还是内力都很难给予监督或有效制约。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现了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也被列为监察对象,这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反腐败的决心。医疗的腐败现象说明医院的改革仍需深化,反腐的下一步,应该健全制度建设,加强权力的监管,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这也正是考验改革者决心的关键时刻。接下来的医药领域将会是被重点关注的对象,新一轮的医药反腐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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