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痛”之后必将迎来新生——让难办的不动产登记“动”起来(下篇)
发展中的“阵痛”,要用发展来解决之;改革中存在的困难,要用深化改革来完善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曾多次调研,并作出具体指示,要求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办证难、办证慢”问题。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去年我市就开始有所行动,而且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面。“为了解决由过去分散登记造成的部分群众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解决导致的群众不能在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问题,我市多方探索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问题的指导意见》(郴政办函〔2016〕144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朱健全说,该文件受到了部、省的高度评价。自2016年9月28日文件出台后,再无群众因为此类事情上访,现在登记中心已验收项目超过100个,为60多个相关楼盘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分散登记造成的问题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得到逐步解决。今年的登记效率将是去年的5倍。
今年6月20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以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要求对外公示不动产登记办理承诺时限,通过提高登记效率,争取社会各界和办证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实际,着力推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学习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的成功经验;调研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的测绘队伍整合问题;加快出台政策,解决登记的政策瓶颈;要按照“出现一个、解决一个”的要求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专题会议后,6月22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形成了关于规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会议纪要,明确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7月17日,市编委下发了《关于市本级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有关职能整合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将市房产交易管理处的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市园区房产管理所承担的有关房产交易备案服务职责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7月17日,我市创新出台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郴政办函〔2017〕116号),防控房地产开发产生新的遗留问题,解决一次性开发项目首次登记和分期开发项目首次登记造成的相关问题。
朱健全告诉记者,“此文件的出台,解决了群众因开发商造成的等待时间长的问题,能够完整地登记不动产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效避免了产生新的遗留问题,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了‘办证难’,可谓是既解决了群众问题,又解决了开发商的问题。”
为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简政高效、便民利民原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实际改进了相关工作。
“从去年12月18日开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18个办理窗口改分类受理为平行受理。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城区5个登记窗口(政务中心窗口、北湖分中心、苏仙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经开区分中心)同步受理。实现当天取号当天受理。”朱健全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我加压,先后三次压缩办理时限,现已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均可当天办结,将测绘与落宗工作合二为一,群众只需一次申请即可。同时,该中心启动了严格的限时办结“黄灯警示制”,给每一项登记工作规定了相应的时间,一旦工作人员超过办理时间,就会亮起“黄灯”;同时,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为“关系户”插队提前办理,研发了专门限制插队办理的程序,工作人员只能依号依次办理,无法调号办理。此举打破了中介、代办所说的“有关系”“能插队”的谎言,所谓的“加速费”不过是中介、代办为了盈利,有意无意制造的谎言。针对群众反映的登记程序复杂、咨询不到位的问题,增设了咨询窗口,加强了咨询力量,完善了流程指引,采用了预审模式等措施。
“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将房产交易管理处的职责职能划转整合到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效解决了登记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机构整合后,理顺了交易登记工作流程,取消了存量房、新建商品房转让合同备案业务的抵押备案业务,精简了办证手续,这意味着群众以后可以‘少跑一趟’。”朱健全说,整合后,交易系统和登记系统可以实现系统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可优化调整交易登记窗口设置,满足登记业务窗口需求,为我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一次性办结”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有理由相信,不动产登记在“阵痛”之后必将迎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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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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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勇 姚茜琼 陶子瑶
制作:姚茜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