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砥砺奋进的五年·郴州卫生与健康篇
“砥砺奋进的五年”郴州篇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
深化卫生计生改革 建设健康郴州
8月23日上午9时,我市“砥砺奋进的五年”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郴州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专场,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据介绍,五年来我市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9个县市29家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家城市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试点,每年为百姓降低就医负担3000余万元。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金额5699万元。
五年来,我市连续8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获“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调赔结合”医调机制等做法受到国家、省充分肯定,药具信息化服务荣获“全省创新奖”,涌现了雷冬竹、曾宪国等国家和省级先进典型。
在发布会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医疗卫生改革、综合服务能力、服务百姓健康、母婴安全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等有关情况。
卫计服务再提升 百姓受益更健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郴州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综述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心系人民健康,把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卫生计生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实事来抓,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强力推进健康郴州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围绕“抓重点、破难点、创特色、出精品”的思路,紧扣“落实”主题,突出“健康”主线,抓实“惠民”工程,努力让卫生计生工作服务全市发展,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五年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做强总量、提升内涵、优化服务”的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综合改革成效初显,呈现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提高、医院服务性收入占比提高,医疗收入增幅下降、药占比下降的“双升双降”新趋势。
——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2015年,全市9个县市29家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2016年,我市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家城市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试点,10月1日起在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每年为百姓降低就医负担3000余万元。
——分级诊疗制度稳步实施。采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办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今年8月,我市举行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启动仪式,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使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居民“健康的顾问,小病的医生,大病的参谋,康复的帮手”。
——全民医保制度整合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统筹区域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安全完整率为10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截至2016年底,大病患者受益11401人次,补偿金额5699万元。
五年来,我市紧扣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两个重点,突出抓实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实力建设。
——着眼长远,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着力做强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做实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委、市政府将“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今年全市“十大重点攻坚工作”,已完成申报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8个、市级88个,市城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主体工程。
——重心下沉,基层能力不断提高。持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截至2016年,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6所、“省级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村级卫生室覆盖率97.2%。
——提升实力,医疗服务不断改善。坚持以医疗服务“实力提升”带动“能力提升”,推进医疗机构等级创建和专科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041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46张,三级医院由2012年的1家增加到4家,二级甲等医院达到17家,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7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依法行政,监督执法不断规范。扎实开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监督监测,加强计划生育案件督查督办,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提档升级。率先在全省推行餐饮具消毒机构“公众开放日”,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过程记录等制度和执法考评机制,连续4年评为“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优秀案例”,郴州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四年获此荣誉的市州。
——融合发展,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5年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促进了机构合、职能合、业务合、人员合、人心合。实施“名医战略”,强化人才保障和支撑。截至2016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博士41人、研究生655人;执业(助理)医师1016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6 人;注册护士1147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44人。
五年来,我市坚持“面向全体、保障公益、预防控制”的原则,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疾病防控有序有效。肠道传染病、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有序有力有效,全市五年来没有大的疫情暴发流行。我市被评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防控H7N9工作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表彰。
——“公卫”服务绩效提升。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6年,全市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0.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8%,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78.6%、76.5%、82%、98.15%。五年来,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全省考核中4年排名第三。
——卫生应急快速高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卫生应急队伍实战演练,重大疫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卓有成效。五年来,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省级2个,先后科学、快速、有效处置多起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健康教育广泛覆盖。围绕健康教育与健康郴州、落实国策、深化医改“三个紧贴”,打造了一大批主题突出、新颖美观的卫生计生宣传一条路、一条街、一条巷和宣传橱窗,成为郴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健康扶贫助力脱贫。在全省率先启动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入户调查14.8万人。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救助和综合医疗保险,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爱国卫生成效显著。坚持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创建活动等相结合,持续推进卫生创建、环境整治等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成为我市城市发展和城市健康的重要名片。
五年来,我市始终把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综合防控出生缺陷作为民生实事工程,切实为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护航。
——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孕前、孕期、产后出生缺陷防治三级预防措施,截至今年7月,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3.8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1.02%,免费产前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63.54%、超出全省平均水平7.51个百分点,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7.72%,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6.26%。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在全省率先调整完善孕产妇死亡“一例一报、一报一审、一审一考”评审机制,将原来每年开展两次市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调整为每发生一例孕产妇死亡一周内完成孕产妇死亡病例调查工作,两周内组织市级评审,并完成分析报告及评审总结,做到死亡一例、评审一例,警醒一方、教育一片,受到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充分肯定。
——规范综合医院预防保健。在全省率先在部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预防保健科。今年来,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15%,新生儿访视率95.22%,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91.88%,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大幅下降,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57.45%、38.45%。
五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全市平均人口出生率13.28‰,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5‰,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降低,计生星级示范创建、阳光考评等工作受到省里充分肯定,药具信息化服务荣获“全省创新奖”,资兴市成功创建为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保障机制更趋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完善考核评估、约谈问责等“六项制度”,对7类约谈和7类“一票否决”情形进行严格规定。今年,研究制定《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办法》和《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征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和改革完善服务管理等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进行量化细化。
——基层基础更加牢靠。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全市创建星级示范村44个。全面推行计生信息“村直报”,为2491个村专干配备通讯终端,实现村级计生信息直报。
——服务关怀更贴民生。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2016年以来,全市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服务登记夫妇7.84万对。在全省率先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文件,完善经济资助、养老扶助、医疗救助、教育帮助、亲情援助等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全市每年投入“提标扩面”资金比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增加1000多万元,省政府充分肯定我市的做法,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推广。
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亮点纷呈
9个县市29家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家城市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试点,每年为百姓降低就医负担3000余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金额5699万元。共投入生育关怀资金9000多万元,惠及计生家庭50万人次。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041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46张,三级医院由2012年的1家增加到4家,二级甲等医院达到17家,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7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0.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8%,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78.6%、76.5%、82%、98.15%。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博士41人、研究生655人;执业(助理)医师1016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16 人;注册护士1147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44人。
全市平均人口出生率13.28‰,平均自然增长率为6.5‰,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降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3.8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1.0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7.72%。在全省率先调整完善孕产妇死亡“一例一报、一报一审、一审一考”评审机制,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15%,新生儿访视率95.22%,7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91.88%。
连续8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获“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调赔结合”医调机制等做法受到国家、省充分肯定,药具信息化服务荣获“全省创新奖”。
市卫生计生委就全市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情况答记者问
8月23日,在“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生育服务登记、高龄产妇生育二胎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郴州日报记者:今年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齐胜堂:目前,我市共有40家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着力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人事编制管理、医保支付等方面进行改革,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为做好医改工作,我市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加快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扎实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深化人事编制管理改革;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郴州广播电台记者: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居民签约后能得到哪些服务和优惠?
齐胜堂:居民可以手机下载“中国家医居民端”线上签约,也可以到附近基层卫生机构现场签约。居民自愿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自主选择服务包签订服务协议,有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当签署纸质协议,服务协议将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
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就医路径指导、用药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订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以服务包的形式提供,我市统一制定了指导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服务包内容包括无偿服务包、15元/人年的有偿服务基础包、按价格主管理定价的有偿服务个性化包。
红网记者:“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针对哪类人群?具体内容是什么?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肖和平: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开展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是对核实核准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根据其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其具体内容是指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
湖南日报记者:高龄产妇生育二胎需要注意些什么?
肖和平:孕产妇分娩时的年龄≥35岁,即为高龄产妇。要降低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需要把好孕前、孕期和新生儿期“三道关口”,做好三级预防。
孕前夫妇双方需要改变不良生活习惯,避免使用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脱离有害环境并在孕前3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同时,应至医院产科门诊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力评估;有不良生育史的夫妇还需进行遗传咨询。
当确定怀孕后,孕妇要继续补服3个月的叶酸,怀孕9~20周到医院接受规范的孕早期和孕中期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接受专业的孕期指导。
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郴州电视台记者:生育服务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夫妻双方符合哪些条件可以要求生育第三个孩子?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元国:《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对夫妻生育第一、二个子女,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符合《条例修正案》以下规定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即生育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子女的),由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发放《生育证》:一是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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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
新闻编辑中心电话:0735-2890834
编辑:肖勇 陶子瑶 姚茜琼
制作:陶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