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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涉性侵人员从业,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

罗晓兰 中国新闻周刊 2019-08-13

“建议立即全国推广”

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要被斩断了。

 

5月29日,上海出台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除教师医生外保安门卫也需审查。5月30日,广州侵害未成年犯罪信息库上线,建立强制查询机制。

 

“点赞!”“希望全国推广!”网友纷纷发表看法。

 

 

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一直备受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2018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

 

其中,报告提到了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案。该案中,被告人齐某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奸2名幼女、猥亵多名幼女。但齐某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

 

儿童遭遇性侵的问题,早已浮出水面。

 

近年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包括重庆医院猥亵女童案、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案、北京海淀“名师”家教性侵案、无锡83岁钢琴教师多次猥亵并强奸两名9岁幼女案等。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统计,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向他们伸出魔爪的,大多是“熟人”。

 

“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女童保护”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这些案例中师生关系案例71起,次之是网友关系案例,排名第三的为其他生活接触(门卫、校工等)的熟人案例。

 

图/微信公众号“女童保护”

 

广州检察机关的数据也显示,2018年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教育领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比接近10%,作案人员涉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人员。

 

“熟人作案一再发生,是因为隐蔽性高,犯罪成本低。”“女童保护”主要发起人、负责人孙雪梅曾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称,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如何给未成年人画上“防狼圈”?

 

从各地情况看,大多从普及性知识,提高儿童防范意识等教育受害者的角度出发。除了事后的惩戒,对施害者的事前预防并不到位。

 

此次上海和广州的做法,重点在于“预防再犯”。

 

“性犯罪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确实存在重新犯罪的比例较高的现象,如果让这类人出狱后从事某些有利于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显然更容易给其创造犯罪环境。”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道。

 

2016年,一名居住于上海市闵行区的女生在林某家中补课时,被林某以强吻、摸胸部等方式进行猥亵。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作为上海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该案助推了2017年闵行区制定实施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

 

“刑法中有从业禁止的规定,但并未对这些非刑事处罚措施的内涵和适用进行详细规定,需要法律规范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加以明确与细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海青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

 

此次,上海进一步扩大了范围,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除对教师、医生、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外,还将保安、门卫、驾驶员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纳入适用对象。

 

除了应聘者受审查,从业者也无法心存侥幸。《意见》规定:“对于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也将逐步进行核查和处理。”

 

5月30日,在上海出台《意见》一天后,广州正式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该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目前,广州花都区、南沙区检察机关已与当地教育部门建立了入职查询制度。

 

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截图

 

与此前部分地区受到争议的做法——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不同,上海、广州此次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维护犯罪人员的隐私权:《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获知的他人违法犯罪记录承担保密义务;广州市检察院发布的宣传视频显示,该信息库属于检察院,并不对社会公开。

 

 

“将会有助于威慑潜在的性侵者和性侵罪犯,预防性侵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彭海青对上海、广州的做法评价道。

 

杨文战也认为,这些举措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性犯罪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的隔离和管理,法律规则正在逐步完善。

 

“各地城市应该推广起来,不要让变态存在于我们孩子身边。”“建议立即全国推广。”网友肯定的同时,也呼吁全国范围内普及。

 

在近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29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孙雪梅也表示,希望尽快在全国实施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询问机制、对有性侵儿童前科者的禁业限制。

 

更早前的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建议”)向教育部发送,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其核心内容为,建议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等制度。


广州此次放大招,也是为了落实“一号建议”。

 

彭海青认为,上海、广州两地的经验可以在多地试点,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后,“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上升为法律,在全国推广。”

 

杨文战表示,建立信息库,对有性侵犯罪的人限制从事某些行业,应该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两地的做法值得称赞,但这不能代替日常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除了严格限制涉性侵犯罪人员从业,相关部门还应在日常工作中“打起精神”来。

 

在上述座谈会上,孙雪梅也提出了其他建议:全面普及儿童防性侵教育;研究实施对受性侵儿童的精神损害赔偿;尽快完善社会监护制度,对于监护人性侵儿童的,剥夺监护权之后有兜底的社会保障。

 

彭海青则认为,除了对未成年人积极进行性教育外,还应在法律层面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方面,增加赔偿额度;刑事法律方面,加重对性侵未成年人的刑罚。

 

“对有多次此类犯罪记录的人,除了职业隔离措施外,还有必要考虑加强其它监管方式。应该有更多的自我保护教育,比如公安、妇联、基层组织对未成年人可能受到熟人侵害的情况的更多主动关注和介入制度等。”杨文战说。


值班编辑:石若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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