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前几天故意撞人案的肇事者终于抓到了!谁知责任竟然不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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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前天发生的事情吗?
2017年4月13日的早上5时30许,一头失控的牛从乐平市后港镇叶兴村方向狂奔而来,沿后港镇矿务局社区往乐平市区方向乱闯,沿途撞伤6人往接渡方向逃窜。
该事件引起了乐平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占志远,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立新等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党委委员、副局长汪春焱组织精干民警携带“79式微型冲锋枪”,前往疯牛可能出现的区域开展相关搜寻工作,防止疯牛再次伤人。
肇事牛
就在今天5时41分许,乐平警方连续寻找48小时的疯牛成功被控制在206国道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江维厂水库路段。
民警认真开展搜寻疯牛工作
4月15日凌晨3时41分,塔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疯牛现在塔山工业园区内。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塔山派出所长徐兆东立即带领民警前往园区,经过近十分钟的搜寻,在园区工业九路路段发现该头疯牛,疯牛见到警车灯光立即转入工业九路旁连接密林泥沼地的小路,民警迅速跟进。5时41分许,疯牛慌不择路,窜至206国道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江维厂水库路段上,被过往车辆撞倒,民警迅速找来绳索将疯牛捆绑住,以免其再次伤人,成功消除该疯牛伤人隐患。
民警将疯牛成功控制住
小乐不禁要为办事民警们的英勇举个大拇指。那么对于此次疯牛伤人事件,很多人问小乐牛主人到底要不要负责呢?
小乐也第一时间咨询了律师,得到的答案如下: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该条文内容可以看出,只要饲养动物伤人造成损害事实,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外,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小乐在此提醒各位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动物的管束,避免因动物伤人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祝愿无辜伤者尽快康复!
来源:乐平公安、综合网络
作者:朱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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