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
3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确保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今年全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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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情况介绍(节选)
省发展改革委
发展数字经济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的总体部署,成立数字辽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数字辽宁建设。制定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成功举办四届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首届“兴辽杯”5G应用场景大赛,安排专项资金推进重大工程,培育软件、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创建沈阳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在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下,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数字经济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年提高近9个百分点,占比居全国第11位。未来三年,辽宁将统筹抓好转型升级与培育新动能,充分发挥我省产业数字化的场景资源和数字产业化的数据资源优势,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下面,我就《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内容,以及今年的重点工作举措,向各位进行简要介绍。
一、主要内容
一是培育新动能。辽宁数字产业化具备较好发展基础,软件产业起步早,企业较多,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持续居全国首位;沈阳与北京、上海构成国内集成电路装备三大重点地区,集聚了芯源微、拓荆、富创、沈阳科仪等一批龙头企业。《方案》提出,要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做强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发展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产业,打造软件开发千亿级和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百亿级产业集群。将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努力做强数字产业化这个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是打造新优势。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主战场,近年来,全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两化融合指数持续提升。《方案》提出,要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办好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升级改造,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个赛道上跑快、跑好。
三是激活新要素。数据是基础性战略资源,也是关键性生产要素。去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确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及治理等方面明确了国家层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顶层设计。我省《方案》紧扣国家的总体部署,提出建设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将努力用好数据生产要素,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催生和推动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二、今年重点举措和工作目标
(一)加快推进数字技术新突破
一是攻关新技术。发挥辽宁在智能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等领域产业底蕴和科技优势,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贡献辽宁智慧。实施“揭榜挂帅”、应用基础研究等科技攻关项目,引导骨干优势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攻克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新型通信网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
二是布局新平台。聚焦数字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对存量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择优予以支持,新建科技创新平台5家左右,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二)持续壮大数字产业新动能
一是提升“软”实力。制定辽宁省支持工业软件产业政策,提升工业软件供给能力。攻破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支持企业基于“鲲鹏+昇腾”等进行应用开发和移植,加速构建自主可控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大力发展软件产业集群。推动沈阳、大连创建中国软件名城,重点园区争创软件名园。
二是夯实“硬”实力。落实《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辽宁省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若干措施》,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壮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集成电路材料特色产业、封装测试产业,推进装备与零部件上下游协同发展。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加强头部企业培育,推进整机和关键零部件配套项目建设。
三是打造“新”实力。加快推进沈阳建设、大连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发展工业、移动、洁净、特种、服务机器人等标志性产品,做强深海、深空等新一代机器人产品,推进深海特种机器人研制及应用。
(三)全面推进产业数字化发展
一是做好“新”服务。加快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建立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商资源池,创建40家以上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80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二是发展“新”制造。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广智能化设计、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定制、智能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企业应用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开展生产设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产线智能化改造。新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达到200个。
三是培育“新”农业。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强化农业数字经济主体培育,加大设施农业智能化示范应用和改造提升,创建1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20个以上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
近年来,全省工信系统深入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老字号”加快改造升级,全省建成152家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9.7%,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77.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沈阳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跻身“国家队”,高端装备占比达到23.7%。“原字号”加快开发增值空间,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乙烯、PX、PTA产量产能均全国领先,化工精细化率达到44.1%。鞍钢重组本钢,战略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新一代汽车高强钢等产品打破国外垄断,冶金新材料营收占比达到25%。“新字号”加快做大做强,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同比增长16.6%,第六代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等一批大国重器在辽宁问世,我省薄膜沉积、真空干泵等集成电路整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实现进口替代,东软医疗全国产磁共振实现全产业链条自主可控。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65个,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线运行33个,居全国第二位,这些都为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省房地产业的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紧紧围绕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提升住房居住品质,防范化解楼市风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扩内需、促消费、提信心、防风险,推动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近年来,受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波动。我们感到,提振信心是当前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关键词。为此,我们作出如下部署安排:一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首付比例、首套利率,满足多子女家庭、养老家庭的住房改善需求。二是落实“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等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在全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原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可将抵押房产过户给买方,结清房款后,由买方继续在银行抵押并按合同偿还贷款,简化环节、提升效率。四是组织各种形式的房交会,在房交会期间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并且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二手房,让人民群众在购房时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我们按照“高端有市场、中端有供应、低端有保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常住人口规模和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率、去化周期等因素,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供应计划,保持好住房供求平衡。二是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各类闲置资源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刚性需求。
(三)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当前,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了“好不好”,从好房子转向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为此,我们注重城市规划建设,系统配套更新,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一是促进新建商品住宅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区域布局保持合理性,优化各类商品住房套型供应比例,满足各类群体的购买需求。二是完善小区医疗、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整社区,为“一老一幼”提供丰富社区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让居民生活更方便。三是加强和改进物业服务,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不断提高居民的满意度,让居民住得更舒心。
(四)防范化解楼市风险。一是大力推进保交楼。抢抓政策机遇,用足用好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司法保障措施,制定“一楼一策”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尽早解决交房问题。二是积极盘活烂尾楼。落实盘活烂尾楼支持政策,“一楼一策”推动项目盘活。对于依法依规可以保留的,通过政策调整、补办手续、股权重置、撮合其他企业接盘、导入新产业新业态等方式,推动项目尽快复工建设;对于存在经济或法律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共同研究推进处置盘活工作。为此,我们建立了停缓建“项目超市”,主动向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推介,支持优质房企接盘或并购烂尾楼项目。
我省建筑业的有关情况:
今年,我们将通过继续夯实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基础,推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低碳建筑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式促进建筑业做优做强,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增幅要达到1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要达到90%。
(一)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一是目前,我省已有16家国家级和47家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我们将对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开展全面评估,引导基地围绕系统集成设计、构件部品标准化生产、智能化施工取得新进展。全面启动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编制《辽宁省智能建造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导则》,对建筑行业施工单位、劳务单位、作业班组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培训。二是持续完善工程总承包、培育集设计、施工、采购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引导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投资决策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着力打造综合性咨询单位。
(二)提升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是我们对全省500家重点施工企业进行月调度,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企业服务包保制度,结合“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配置中遇到的困难,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助企纾困相关政策。二是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合作。鼓励引导央企、外埠优势企业与本地企业采取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带动本地企业发展;鼓励各地积极制定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政策。特别是沈阳、大连两市的建筑业产值占我省的60%以上,我们将指导两市搭建撮合平台,通过与央企、外埠优势企业联合体投标,股份制合作等方式提升拓展本地企业到省外开拓市场的能力。三是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准入条件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扶持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为我省建筑业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好服务工作。
(三)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将装配式和绿色建筑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切实保障现代建筑业发展用地需求。
(四)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2022年,沈阳市获批国家级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今年我们要继续向纵深推进。一是举办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更广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举办高峰论坛宣讲新理念、新思路,推荐我省企业和项目,促进产学研合作。二是邀请新松机器人、碧桂园博智林等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参与沈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三是指导沈阳市做好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推动园区内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筑等企业发展。引导园区内企业与东北建筑设计院、沈阳建筑大学等合作,提高智能建造科技成果在本地的转化率。
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金融方面任务和工作实际,我局确定了未来三年的总体任务目标,即到2025年末:一是三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达到万亿元以上,三年实际新增信贷达到万亿元以上。二是全省境内上市公司确保达到120家,完成企业上市倍增任务。三是地方金融组织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注册资本不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在保余额不低于120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正常经营类”企业数量、业务规模均力争实现三年倍增。典当总额实现60亿元。四是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累计达到2800家,融资规模累计达到850亿元。五是全省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机构布局更加优化,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了确保把“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省金融监管局围绕上述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系列落实举措,从信贷支持、发展直接融资、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构建良好金融环境等5方面明确了20项主要任务和66条工作措施。
第一,大力推进“金融+”战略,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积极推进“金融+重大项目”。发挥信贷与保险等资金合力,不断提升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满足度。二是精准发力“金融+制造”。开展“产业链镀金行动”,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0%。三是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开展“金种子培育行动”,加大“辽科贷”“辽知贷”等产品应用力度,支持科技“育苗”。四是加快壮大“金融+绿色”。建立绿色融资项目储备库,推动金融机构加快推出绿色金融产品,争取全省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0%。五是大力实施“金融+乡村振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推出“辽农贷”产品,发挥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支农作用。六是持续深耕“金融+普惠”。积极开展融资促进活动,推动“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等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第二,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强化企业上市包片督导工作机制,扩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规模,指导各市为入库企业配备“服务秘书”。二是推动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债券融资企业储备库,落实奖励政策,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培训活动,到2025年实现债券融资1000亿元。三是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服务能力。指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股权、债券、信贷以及地方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三,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补充作用,在金融手段协同运用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办法,推动相关市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省融资担保集团开展直保业务,推动沈阳科技担保公司增资,指导省农担公司加快网点扩面。二是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提升业务能力,培育员工队伍;加强风险控制,规范信贷流程和风险防控。三是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鼓励发起设立或增资入股融资租赁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开展合作,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开发绿色融资租赁产品。四是发挥商业保理融资作用。积极培育优质商业保理公司,畅通商业保理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探索商业保理与科技平台有机融合。五是推动典当行规范健康运营。引导典当行围绕民生融资需求拓展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将融资服务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
第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持续推进全省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对中小银行的领导,强化对中小银行的监督管理。优化全省中小银行布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预防预警,及时处置风险苗头。二是支持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资本市场风险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促进房地产领域健康发展,帮助企业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三是坚决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开展监测预警和重点案件处置工作,推进社区金融服务站建设,持续开展“伪金交所”专项整治。
第五,推动修复金融生态,在打造良好金融环境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完善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政务服务质效,实现服务“24小时不打烊”;建成全省统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到2025年末平台融资规模争取超1000亿元,平台注册企业突破10万户。二是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信用环境。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支持发展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配合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推进信用乡村建设。三是构建严宽适度的金融监管环境。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制定监管细则;强化日常监管,制定现场检查全覆盖计划,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置。
下一步,省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细化实现路径,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和与各市金融局系统的联动,工作同向、措施协同、手段配合,推动形成全省横向互通、纵向互联的金融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工作,制定配套宣传计划,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毛丰燕
中国日报社记者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学利
辽宁广播电视台记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曹桂喆
香港大公文汇记者
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涛
编辑:赵承
校对:张艳君 高春华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