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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3-25 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法规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县、市)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权限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阆中市行政辖区内,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驻阆中市行政辖区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师范专业类毕业生(须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函授、电大、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生,本次不能以成人教育学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5.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现场确认点设在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届时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南充市教体局进行审查)

6.高校教师资格请向四川省教育厅申请。

7.四川省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在2017年下半年,春季不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流程


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申请人员网络报名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络报名

所有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5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点击网站首页导航栏“资格认定网报”标签进入,请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点击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按钮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无上述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点击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按照提示注册报名,据实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查看并记录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确认网报成功。其中的“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填写正确可用的邮箱,找回密码及认定机构发送通知时要用到。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选择“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为现场确认点,审核材料。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确认点的选择:西华师范大学阆中初等教育学院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类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选择“西华师范大学阆中初等教育学院”;阆中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幼)师应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请选择“阆中师范”;其他人员一律选择“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材料。

详细操作见附件《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二)条件准备阶段

1.办理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导航栏“资料下载”页下载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基本信息后,到阆中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阆中市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或学校办理,阆中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工作单位办理。

2.参加体检。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即日起可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电话:08172293116;联系人:青医生,手机:18081589836,随到随查),并取回体检表;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于2017年5月13日--14日在阆中市第三人民医院(郎家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个人私自参加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三)现场确认

2017年4月20日——5月12日(节假日除外),各现场确认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见后)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场确认点设在阆中市七里街道办华胥路77号教科局五楼东端政工人事股(三)办公室。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6月10日前完成,地点待定,届时由我局通知到测试者本人。

(五)认定阶段

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我局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制作及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根据我局的通知,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七)本次认定工作结束时间:7月20日。


三、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注:网报成功后在网上直接A4纸双面打印并在申请书封二中的个人承诺书栏内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合格结论的原件一份(注:参加南充市体检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体检合格表;参加阆中市体检的因体检时间统一故合格表延缓提交)。

4.身份证,验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注:申请表、体检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学历证书,验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注: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就读期间的有效学业成绩单并签字盖章,各系(学院、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

7.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四川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证书,验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

8.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与学历相对应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我市在编在职教师若无与学历相对应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则需提供近一年相应的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若以上两表均无,则必须参加现场能力测试;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或无《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参加现场能力测试(注:实习鉴定表应包括教案、指导意见、班主任意见、工作记录、实习所在学校结论等内容)。

9.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原件的申请者,需验审原件收复印件一式一份,免交第7、8两项材料。

10.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参加能力测试者需交三张(与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版)。

11.户籍不在阆中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阆中市行政辖区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涉及复印件的,要求其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鲜章。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08172810030(彭老师),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8176306560(侯老师)。

附件: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4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导航栏“资格认定网报”标签进入,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点击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按钮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无上述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点击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按照提示报名,然后认真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

2.认真选择“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充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阆中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选择好现场确认点(见正文中的说明)。

4.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若有必要请复制保存备用。

5.先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再准确逐项填写完相关信息,然后上传照片。填写信息时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2)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89年6月18号为1989-06-18。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联系电话请填写最常用的手机及座机号码。

(6)电子邮箱请务必填写正确可用的邮箱地址,找回密码及发送有关通知时要用到。

(7)照片须严格符合上传要求,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上交的办证照片一致(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xiangpian.jpg;②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③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8)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填至现取得的学历及现工作单位止,且个人简历信息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只能利用注册的邮箱来找回。

(10)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并牢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

(11)网上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署本人姓名待现场确认时上交。

(12)下载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并认真填写。网上申报时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单位的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鉴定单位意见及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必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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