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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马茸茸之死:除了“渣男”,他们都说了什么?

2017-09-06 宋志标 旧闻评论

社会新闻敷衍为一起舆论事件,是现时社交媒体中的常见现象。这些很好理解,原本宏大立意的新闻,要么消散不见,要么不再是主流,舆论场合中的观众自觉,制造了下意识的热点。


从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五楼跳下自杀的马茸茸,至少在5号当天的报道中,还被冠以为“马某某”的称谓——一个人在新闻中丧失名字,是官微通报中的惯常做法,但似乎影响到机构媒体的做法,这种潜移默化蛮不好的。好在6日开始,马茸茸就以全称出现在题目中,被讲述她的悲剧。


马茸茸8月30日在绥德院区入院,临盆分娩,当天下午三点的诊断是顺产或有难度,医院给丈夫延壮壮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等到马茸茸自杀,这就成了院方说的,家属拒绝剖腹产的证据。


姑且不谈。


8月31日10时许马茸茸进入待产房,下午五点多、六点多两次走出来,因为疼痛难忍要求剖腹产。分歧在这里出现,医院的两份声明,都说在此时刻,延壮壮拒绝了马茸茸。


不过,根据新京报我们视频的采访,延壮壮否认了院方的说法。他讲的是,马茸茸喊疼,要求剖腹产,他当即就同意了。马茸茸母亲对这个时刻的讲述,提供了另一个信息,医生此时认为马茸茸已经不适用剖腹产,因为宫口八指,来不及手术。


马茸茸转头返回待产房,晚上8时许,从妇产科五楼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自杀,一尸两命的情况就此铸就。


上述,涉及到的信息就是这么多,或者说,就是这么少。


但在舆论当中,围绕着责任认定,5、6两日的喧哗相当旺盛,主题从“渣男”的叙事结构转化为医院是否有责任,两个主题下站队纷纭,一时也乱了。


这件事,最开始的舆论是谴责延壮壮——那时还不兴叫姓名,都称之为“产妇的丈夫”,讨伐他不签字让剖腹产,眼看着马茸茸一步步走向自杀的境地。“渣男”叙事被一些伸张女权主义的人使用,非常容易召唤支持者,成为5日舆论的主导倾向。


这个“渣男”模式的批判结构,自有它的优势,主要是满足了在信息匮乏之下,凝聚群起激愤的情绪来——通过建构马茸茸在婆家的无权无势的地位,将其死亡与可恶的父权建立起因果关系,进而抨击马茸茸作为家庭受迫害者的命运。


将女性导入一个受害者角色,是类似思路的常规手法。尽管可以避开信息不足或许会误判的危险性,但作为批判结构本身早已形成闭环,所以哪怕信息增多,这个批判视角都可以存在。


问题在于,“渣男”叙事结构相当不稳定,首先它要面临信息增加后、剧情反转的挑战,其次它这个结构实际上将延壮壮从事件中剥离出去了,对于知情同意书所代表的签名制度缺乏必要的观照,而这一点很可能从根本上动摇“渣男”模式,因为“渣男”不只是家庭权力分配的产物,也可能是具体机制下的某种现实表现。


反转,意味着信息的流动,尽管它不全是对真相的逼近,但对评论增量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


榆林作为张季鸾的故乡,其第一医院面对“渣男”叙事,肯定看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舆论已经形成——医院用签字制度的死循环套住了马茸茸夫妇,并且将医疗看护责任卸除干净——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妄自揣测,这可能也是榆林第一医院发表第二份声明的动机所在,这个声明提供了一些媒体没能拿到的增量,比如马茸茸胎心正常、身体状况稳定等信息,它还证实了马茸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俗地讲,就是医院承认马茸茸没有精神病,其跳楼不是一些人猜测的那样是产后抑郁症的提前爆发等。


这份声明还强调,在马茸茸没有撤销委托书的前提下,医院无法改变生产方式。到了这里,医院终于因为信息增量、以及说的太多,漏出了一些马脚,其结果就是抵消舆论中的“渣男”叙事。


有必要补充的是,在医院声明的时候,新京报“我们”视频采访到了延壮壮和马茸茸的母亲,从家属角度反映了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尽管缺乏旁证,但它们对院方的表态针锋相对,导致信息的庞杂,也令“渣男”叙事不得不处理这种新变化了的信息状态。


回到医院的第二份声明上,这是一个值得进行分析的官方文本。这份声明的目的就是围绕那份委托书稳固家属责任,将拒绝剖腹产的责任全部归咎给延壮壮。客观上可以配合舆论中的“渣男”模式,尤其医院片面地将马茸茸疼痛坐地,解读为“跪求”家属,更是隐含着对带节奏的故意了。


最有意思的是,医院的第二份声明中对委托书的效力及程序讲述,本来的目的是推卸责任,实际上却起到了反作用。因为按照卫生部《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的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这个规范是部门规章,其司法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但是作为卫生部属下的医院,理应严格遵守。


到了这个份上,医院要求延壮壮签署知情同意书已经不合规定,而且在马茸茸数次三番自主表达要求剖腹产的时候,医院仍旧以委托书作为否决产妇的依据,已经是违反规定了。


产妇自决一直是马茸茸之死的遗憾所在、愤怒所在,甚至也是”渣男“批判的标靶之一,但”渣男“模式指向的”产妇自决“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它针对的是男权压迫,而不是本例中医院违规操作的行为。


说的明白点,如果以马茸茸悲剧作为支持”产妇自决“,必须要审视签名制度在医院场景下的使用情况,比如它如何异化为对女性自决的剥夺,如何对男性话事权的盲目尊崇,特别是,它如何成为”医院自保“这根逻辑链条上的关键,进而让医院发明出一套利己主义的精致套路。


榆林第一医院的两份声明,对于马茸茸之死表达的只是一般的同情,非常谨慎地避免使用”遗憾“等可能牵扯医疗责任的修辞,用心良苦,但修辞上的精心设计无法躲过委托书程序违规的问题。


对于医院责任无感、抱定渣男批判的人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马茸茸疼痛难忍,两天里反复表示要剖腹产,这已经是她以实际行动否决那份违规委托书的至高限度了——这个时候,医院难道没有一点责任提醒她,可以撤销委托书,可以按照产妇意志动手术?


这份委托书,正如它当初设计的那样,现如今真的成了医院推卸责任的所有依据——而我们已经知道它不符合卫生部的规定——医院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紧紧拥抱这份免责委托书的?


——是从马茸茸入院时的最初诊断开始的吗?


——是从马茸茸两次从待产房逃出来,要求剖腹产的时候吗?


——是医生告诉马母,时间上已经来不及剖宫产的时候吗?


——抑或是,当马茸茸可能陷入的难产或导致棘手的医疗处置的时候?


众多批判”渣男“的人,用自身生产经验,来印证马茸茸当时遭受的折磨,以此来佐证延壮壮所谓拒绝剖腹产的不可思议——这些产妇可能没有说明的,是产科病房那种环境下医护人员的绝对权威、以及被认为是见惯了的产妇哀嚎,这种环境下的马茸茸孤军奋战,与其说是“渣男”叙事将其套牢,倒不如说是那个扭曲的签名制度将其紧紧束缚了,解除了她的自主权利,哪怕是在她再三表达之下,仍然被那份伪法律文书冷酷拒斥。


在这起事件的舆论中,也理所当然地浮现出一些无痛分娩的技术讨论,”无痛就是女权“也是成为读者喜爱的一个延伸阅读方向。无痛分娩所指代的医术,尽管令人心向往之,但在产科病房的具体场景中如何,恐怕还要经受中国化的考验吧。况且,马茸茸之死,是从一开始就被医德之勇所抛弃,被怯懦的、只顾自爆的委托书锁定,换一家医院马茸茸也许现在就是一个母亲了,而不是在绥德院区成为那个失败的、为下一代忍痛的女性战士。


一个感觉不知对不对,”渣男“模式所统领的大部分舆论,在谴责延壮壮的时候,对马茸茸之死的深度原因保持冷漠心态,无非是用一个新的死亡案例去擦拭那种一成不变的批判套路。


”渣男“模式只有动机可疑的廉价愤怒,其将怒火引向延壮壮的用意,也在帮带有硬伤的医院解围。实际上,恰是医院的签名自保制度,祸及产妇马茸茸——就此可见,仅仅围绕”渣男“模式打圈圈,在这种浅表的质疑中循环质疑,无助于看清楚马茸茸之死的真正原因。


当然,现有的信息还不全面,比如媒体提到的马茸茸与延壮壮在她进入待产房期间的通信记录,延壮壮所说的走关系要求剖腹产的那位请托朋友,以及马茸茸在生前几十个小时详细的时间线,都有待更多信息来填充。


上述作为动态的信息,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夹在丈夫与医生之间的马茸茸,在彼时彼景下的所作所为,都是可以作为信息增量来丰富对此事的理解。但靠现有信息可以固定下来的,就是医院念兹在兹、严密保卫的委托书,不论是法律效力,还是作为医疗系统的规章,都是经不起推敲的。


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马茸茸,怎么就被那份委托书给绑架了?


最后,通读至今显露的信息,以及现有的评论,仍然想强调,这件事的起点不是“渣男对马茸茸的男权压迫”,而是“产妇马茸茸在医院看护环境下的非正常死亡”。



题图当代水墨,作者新浪微博:@秃头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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