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的外国官员
一、现任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 (Ashley Ian)
图片:香港证监会网站
1.香港证监会网站上对欧达礼的介绍
欧达礼先生于2011年10月1日接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行政总裁职位。
欧达礼曾于2001年至2004年效力证监会,出任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期间与立法会紧密合作,协助处理《证券及期货条例》的立法工作。之后,他负责监督双重存档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参与政府建议加强上市监管制度的咨询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制订多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包括厘定保荐人及独立财务顾问的监管准则、修订《上市规则》及提升企业管治标准。此外,欧达礼提出招股章程制度的改革方案,令香港的股份及债权证首次公开发售制度更切合市场需要。
在重返证监会前,欧达礼任职于国际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LLP),在香港出任亚洲区事务部主管,专责股本市场及收购合并的工作,同时处理监管与合规事务。
欧达礼于1984 年投身法律事业,在伦敦取得执业资格,其后在香港执业逾20 年。他在1982 年获取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后于1983年获剑桥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欧达礼为执行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他亦是财政预算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及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成员。
欧达礼现时是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即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理事会主席。他亦是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提名委员会委员、财资市场公会议会成员及香港银行学会副会长。
2.招聘过程和连任情况
香港特区政府2011年2月19日宣布就证监会行政总裁一职展开全球招聘。特区政府成立了由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担任主席的7人遴选委员会,成员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证监会主席方正、非执行董事及立法会议员陈鉴林等。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新任行政总裁将领导证监会的运作,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需要负起管理证监会日常运作的职责,并落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监管目标及由证监会董事局制定的政策和策略。”招聘工作将在香港当地及海外进行,以物色最具资格担任该职位的人选,接替将于2011年6月离任的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
2017年4月的新闻“港证监行政总裁欧达礼或连任CEO”:欧达礼由2011年十月开始担任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2014年时获续约三年,任期将于今年九月三十日届满。市场非常关注欧达礼会否续约,特别是去年提出的上市监管架构改革建议,惹来市场强烈的反弹。不过,市场消息透露,香港证监会董事会支持欧达礼续约,并且肯定他任内的表现。除此之外,欧达礼身为IOSCO主席,得到国际监管领导认同,同时与中国证监会保持合作关系,这对香港推动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尤为重要。分析认为,欧达礼担任IOSCO主席的任期于2018年中始届满,这是香港首次有代表担任IOSCO主席,港府一向重视香港在IOSCO的地位。再者,金融监管机构行政总裁一职,招聘人才颇难,随时要一年前开始招聘,但现时未有风声证监会将公开招聘新行政总裁,相信欧达礼续约机会较高。
2014年、2017年香港特区政府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两次宣布欧达礼再度被委任为证监会行政总裁,每届任期三年。
二、前任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 (Martin Wheatley)
在香港证监会网站上没找到对前任官员的介绍。
据2010年12月8日新浪财经彭琳“香港证监会总裁韦奕礼因个人理由将提前离职”:韦奕礼于2005年6月加入证监会,在2006年获委任为证监会首任行政总裁,原本任期至2011年9月30日。因个人理由于2011夏天离任,比原本的任期2011年9月提前3个月。韦奕礼当时是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准则执行常设委员会委员,以及IOSCO技术委员会委员,也担任IOSCO技术委员会卖空专责小组主席。
在加入香港证监会前,韦奕礼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担任副行政总裁,也曾任富时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及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辖下的上市监管机构咨询委员会委员。(出自)
据财新网2010年12月20日文章“香港证监会总裁韦奕礼辞职 曾铁腕治理香港市场”:在他的执掌下,香港证监会一改“无牙”的传统形象,严厉打击股市内幕交易等失当行为,因而声誉日隆。韦奕礼亦获得“铁腕但执法有度”之誉,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监管者之一。他曾令内幕交易者在香港首次被定罪并送监狱。自2008年7月以来,目前已经有11人被判内幕交易罪成。此外,据FT中文网数据,仅最近三年,香港证监会就以市场操纵罪成功起诉171人,占1989年以来起诉总数的70%。然而全球金融危机突袭,也让他备受诟病。至今尚未收尾的“雷曼迷你债风波”的受害者,认为他未能阻止复杂金融衍生品的不当销售,负有监管之责。与此同时,他还承受着来自另一方面的重压。亚太金融中心激烈的市场竞争,如同一张无形之网,罩在香港上空——是重发展还是重监管?韦奕礼信奉的“监管者的职责就是监管”这一信条,此时仿佛正在接受质疑。文中还提到:漫步香港中环,可以感受到这位英籍监管者正在遭遇的压力。迷你债的示威者盘踞中环已两年多,近期的抗议愈发激烈,甚至封锁了遮打大厦的九个出口。遮打大厦八楼是香港证监会的办公地,示威者将韦奕礼的照片制成“遗照”,摆放在大门前。
韦奕礼在任业绩总体上深得特区政府、专业投资者和国际金融界认可。2011年2月,英国金融管理局(FSA)宣布,韦奕礼将出任消费者及市场营运部(Consumer and Markets Business Unit)营运总监,任期自9月1日起生效;同时,他将出任FSA将于2012年分拆出去的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FCA)行政总裁。(据2011年3月8日新浪财经颜茜“专访韦奕礼:继任者须正直专业价值观正确”)
三、现任证监会执行董事魏建新 (ATKINSON, Thomas Allan)
香港证监会五个执行董事之一。任期自2016年5月3日至2019年5月2日。
香港证监会网站上对魏建新的介绍:魏建新先生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委员,并担任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带领该部门监察证券及期货市场以识辨不当行为、就法定罪行及违反证监会所执行的法例的事宜进行调查,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对持牌人采取纪律处分行动及对违规者提出检控。
在加入证监会前,魏建新曾经担任加拿大安大略省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总监。在那之前,他是加拿大原证券交易国家监管机构市场规管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并在1996年至2001年任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期间,持续晋升至较高职位,包括出任规管服务部副总裁。他早年曾在安大略省法院担任助理检控官。
魏建新持有温莎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麦马士打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魏建新亦是证券赔偿基金委员会、投资者赔偿基金委员会及证监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四、前任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
2006年-2015年任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从香港证监会离任后加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任执行部和市场监管部门主管。他在离任时说,这是份寂寞的工作,“不能与任何人做朋友”,寄语继任者“要提防想对你好的人,因为他们未必真的好”。
五、香港特区基本法中对公务人员国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章政治体制的第六节公务人员规定:
第九十九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本法第一百零一条对外籍公务人员另有规定者或法律规定某一职级以下者不在此限。
第一百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包括警察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均可留用,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第一百零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务人员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各级公务人员,但下列各职级的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可聘请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顾问,必要时并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人员担任政府部门的专门和技术职务。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个人身份受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六、对外国人担任证监会高级官员的讨论
2011年10月《当代金融家》谌泓文章“惜别‘韦奕礼时代’”写道:离别在即,谁将接掌韦奕礼的帅印仍然悬而未决。对于接任者的国籍问题,形成了观点相左的两派。赞成华人担任的一方认为,由于目前内地企业的市值占到香港股市总市值的一大半,由华人担任这一职务有利于加强香港同内地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支持外籍人士的一方则认为,香港的法规及监管体系都与国际通行标准高度接轨,任用外籍人士不但有助于维护香港市场的国际化形象,而且因为没有本地人脉关系的包袱,往往更能轻装上阵,公正执法。韦奕礼就是一个例证,他上任后的果决、客观的态度与他是一个局外人有着很密切的关系。然而,在韦奕礼看来,国籍并非一个关键的因素,他理想中合适的人选需要具备金融市场多年的从业经验,拥有丰富的学识,而必不可少的是要“厚脸皮”。据香港证监会公布的年报显示,韦奕礼在2011年度得到的薪酬总额计932.7万港元。虽然身为香港薪酬最高的监管机构高管,但韦奕礼在任的这6年并不轻松,大力整顿内部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确收效显著,令香港金融环境为之一清,其中的辛苦阻碍自不必说,还要面对来自投资者和立法会等各方的不理解和质疑。或许在一句“厚脸皮”里,也深藏着韦奕礼的无限感慨吧。
证监会主席总是不好当的,以前我写过《中美央行与证监会的领导任期与专业背景等》,中美两国都是证监会主席平均任期短于央行行长。投资者赚了钱大概很少有人会感谢证监会,亏损了怨恨总要撒在证监会头上。任期短有的是因政府民众不满下台的,也有的是自己觉得太累不想干的。如美国第30任证交会主席玛丽∙夏皮罗(Mary L. Schapiro)也是提前辞职,她曾向同事透露,她已经身心俱疲。香港这两届证监会行政总裁都连任,算很成功的了。
香港政府不少职位在回归前由外国人担任,回归后像证监会行政总裁等职务仍在全球招聘,显示了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开放性,有利于维持巩固香港全球金融中心地位,能借鉴国际化人才的经验,利于国际沟通交流。据和香港金融界人士交流,认为找到合适人选当证监会总裁很难,得罪有实力大企业、大老板多,虽然看起来证监会总裁薪酬挺高,其实和大律师行的高级合伙人相比,基本是薪酬打折的,愿意出任监管官员还是有情怀,愿意为港奉献的。
昌明先生观点:证券业的监管可能是比央行更适合国际化的领域,因为证券交易是各国准则最相似的领域。我自己的感觉,香港司法和证券监管官员的国际化,一是因为香港本身就致力于建设国际化金融中心,二是1980年代以后本地人才不足以支撑香港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这种开放也有不得不为之的意思。
因为证券业的规则变革比普通法规则要快的多,不能食古不化、固步自封。证监会和港交所的治理有很多优点,但也有缺点,比如拒不接纳在其他市场已经检验过的公司治理方式,拒绝科创公司常见的A/B股模式,迫使阿里远走纽交所;偏重于股票市场,对港币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关注不够。证券市场的特性,更要求监管者以虚心的姿态主动贴近市场,揣摩潜在问题,防患于决堤之前。
以前对香港外籍法官制度的评论也适用于证券监管人才。“跳开国籍和意识形态来讲,可雇佣普通法体系其他国家法官本来是优点,显示香港在普通法体系建设的完备,已经摆脱了意识形态和利益集团角力,可以专注于普通法规则本身。但是回归20年了,本地法律人才队伍仍然疲软。而香港的法治,也远没有达到那么理想的状态,还不如老老实实承认意识形态在法治上的影响力。美国最高法院若干重大判例的背后,满满都是自由派法官和保守派法官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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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昌明先生、香港证监会受规管业务持牌人张先生提供相关信息和讨论。
转自玉鉴琼田 作者 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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