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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起来!且看认罪认罚如何应对疫情大考

海盐检察 2021-04-28
第358期

“我认罪认罚。”2月4日,一位在江苏无锡的犯罪嫌疑人对着屏幕说,屏幕另一端连着的是办案检察官和值班律师。这是海盐县检察院在疫情发生期间第一个运用远程认罪认罚办理的案件,目前,海盐县检察院通过“互联网+检察”e模式已成功办理十多起案件,认罪认罚率达90%以上,因疫情导致案件退查为0。


Q:不跑腿不送卷,效率咋保证?

A:卷告知线上走,卷宗不跑数据跑。

▲检察官正在使用“电子书”进行阅卷


以政法一体化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行网上单轨制协同办案机制。案件纸质证据材料由公安机关扫描成电子卷宗,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进行推送,视频资料等采用文件共享形式查看,案件流转实现“卷宗不跑数据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


此外,海盐县检察院自主研发权利义务告知及重大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平台,诉讼当事人“一键绑定”具体案件,即可第一时间短信获取相关权利义务告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电子版文书及案件受理、退查、延长等12项重要程序信息,实现“一次不用跑”。

Q:不到场不面谈,矛盾咋化解?

A: 刑事和解远程办,办案防疫两不误。

▲远程视频主持刑事和解现场


树立“能用则用、能用尽用”的理念,扩大互联网云视频系统使用范围,借助微信、钉钉等app,搭建“微检务”网络问询平台,开启全天候、全地域线上视频讯问、询问模式,并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监督到位。


今年2月,通过“微检务”平台进行多次远程调解,促成一起时间跨度长达7年、犯罪嫌疑人远在贵州的故意伤害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实现足不出户,矛盾化解。

Q:不出门不见面,权利咋保障?

A:认罪认罚e同步,权利保障不打折。

▲结合办案,出台《认罪认罚案件远程办理机制》

▲远程认罪认罚具结流程图

▲检察官通过三方视频连线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由值班律师在海盐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政法专线远程视频端口连线海盐县检察院、海盐县看守所,对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运用“微检务”网络平台进行“三方”连线,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法律帮助,并进行认罪认罚具结同步见证,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意愿真实自治。


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对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其家属进行网络亲职教育,并在值班律师同步视频见证下,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确保特殊时期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不松懈。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出品审核:陆蔚红策划:陈美群、魏洁萍编辑:魏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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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检务:hyjcy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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