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嘉兴市县两级院检察长齐聚海盐 推广部署了这项重要工作!

海盐检察 2021-04-27




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着力在全省推广‘案件码’”的批示精神,7月10日下午,全市检察机关打造提炼办案成果和经验做法专题授课暨“案件码”工作推广会在海盐召开。嘉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深明、沈小平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省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戴明镜受邀专题授课。


实地参观

▲现场体验“案件码”实务操作

▲实地参观检察听证室


经验交流




会上,海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柏水英向与会人员汇报了海盐县院应用“案件码”降低“案-件比”的相关做法。

  “案件码”如何实现分级管理、分类管控,从而降低“案-件比”?

01

科学评估,量化标准


从犯罪构成和量刑情节两大维度设计《“案件码”量化评分表》。评分表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具体扣分项目表和一票否决项目表,以对案件质量的影响程度设定不同的分值进行扣分或一票否决。

02

一案一码,三色分类


承办检察官根据现有在案证据,对照评分表,对案件进行初次评分,程序自动计算得分,出现一票否决项或者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90分为瑕疵、90分以上为合格,分别将案件二维码赋予红、黄、绿三种颜色,直观体现案件质量。

03

灵活扫码,方便反馈


生成的“案件码”支持多功能扫码,承办检察官通过钉钉或微信将生成的案件二维码点对点发送给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手机扫码后即可获知案件评分详情,直观反馈案件质量问题。

04

动态跟踪,逐项“销号”


通过在程序后台设置非“绿码”案件定时预警功能,提醒承办检察官对“红码”案件一周一评估,“黄码”案件半月一评估,引导侦查人员及时补强完善证据,“销号”扣分项目,确保移送审查起诉前顺利“转码”。

05

异议复评,促进规范


在“案件码”程序中设置异议复评功能,侦查人员如对“红码”“黄码”案件的评分存在异议,可在扫码后弹出的链接中,在线提出异议复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和案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可直接作为“转码”依据,确保案件评分规范、合理。


专题授课



省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戴明镜着眼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浙江检察工作实际,从案例分析、案件挖掘、总结技巧等方面,就打造提炼办案成果和经验做法作专题授课。

总结部署



会上,沈小平副检察长肯定了海盐县检察院通过“案件码”程序降低“案-件比”的创新做法,认为海盐县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需求促发展,深入推进信息化技术与具体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走出了自己的智慧检务路子,并就强化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加强工作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和活动精神,按照省院和市委部署,将案例工作和信息化工作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常态性工作来规划和部署。院领导要亲自抓,各业务部门要通力配合,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作用,推动案例工作和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

认真履行职责

要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形成有特色的案例理论;要不断改进案例研究方法,提炼生成案例规则,探究法学原理,探索类案规律;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为智慧检务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强化保障支撑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成果共享制度。各基层院、各部门要为开展案例工作和智慧检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予以支持和配合。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畅通联系渠道,为开展工作提供好服务,为有效运用案例理论指导检察实践、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检察实践提供保障。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出品审核:陆蔚红校对:陈美群制作:宣园婷 魏洁萍


往期推荐

二季度播报:愿我们乘风破浪,不负时光!

14余万尾鱼苗投放南北湖!三部门联合举办鱼苗放流公益守护活动初心如磐,九九如一!我是党员,我想说......“云”论坛∣探寻上海-浙江湾区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新机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