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2019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公布!
最近关于社保的事情有点多
小午来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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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为94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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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发布
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随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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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缴费基数定了!北京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289.04元
6月14日
北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
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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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金涨至月人均4157元,明天发放到位!
今天(7月4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用于作为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按照北京市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855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565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13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6%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13元。
(五)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规定,自2019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基数下限为3613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2.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3.36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713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78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按照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16.78元、失业保险费7.23元。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5557元。
(二)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53.82元。
(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84元。
来源:北京市社保中心
编辑:宁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