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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业资格制度大改革,从“鉴定”转“认定”!不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午报 2023-07-24

4月2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计划到2020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鉴定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据了解,为加强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着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将职业资格从“鉴定”转为“认定”,并在去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北京实际,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改革后

本市将不再面向社会考生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不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而是由经备案的企业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自愿接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接受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和检验,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据悉,2019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集中组织专家,分别对13家央企的88家在京子公司、分公司和6家市属骨干企业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备案评估工作。

截至2019年底,已有22家企业开展了汽车装调工、油气输送工和燃气具安装维修工等14个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得到了试点企业的认可和技能劳动者的欢迎。今年,上述企业预计将有4万余人参加认定

《通知》明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于每年5月底、10月底前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以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认定,亦可为校企合作的技工院校学生、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等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职业技能等级按照相关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下一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加快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措施落地,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重点做好国有骨干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本市技工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启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同时,支持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发新职业、编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疫情防控,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将全面推行“网上办”,实现从机构申报、评价考核,到证书发放的全程网上办理。


问题解答


01哪些企业可以参加认定工作?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主营业务符合首都产业发展的市属企业、区属企业、外资企业和非公企业均可申请。



02哪些人可以参加认定工作?


答:本企业在职职工、校企合作的技工院校学生、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企业劳务派遣人员都可以参加。



03企业可以申请哪些职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都在申请范围,但是准入类职业不能申请。



04企业申请的职业如何设置等级?


答:职业技能等级按照相关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05企业可以使用哪些认定形式?


答:企业可采取考核鉴定、过程化考核、业绩评价和直接认定等方式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也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自主制定认定方式,经备案后组织实施。



06企业如何提交备案申请?


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受理原则,申请企业可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报备,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资企业、非公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07企业可在什么时间提交备案申请?


答:企业可在每年5月、10月提交备案申请。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网络、传真和邮寄等形式提交备案资料。



08企业开展认定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申报备案企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自愿接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09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什么效力?


答: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纳入人才统计范围。



10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方式?


答:详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1.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赵向辉、田峰 010-64891016联系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

联系邮箱:zhuanjiake@163.com


2.东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李会英 010-64155484联系地址:东城区长青园路1号

联系邮箱:dcjds1999@163.com


3.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张旭朝 010-83167861联系地址:西城区牛街南口樱桃二条8号

联系邮箱:lqy7676@sina.com


4.朝阳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代明宇 010-84296056联系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D座1层

联系邮箱:bjcykp@126.com


5.海淀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陈光 010-88506537联系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32房间

联系邮箱:jiands@mail.bjhd.gov.cn


6.丰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刘晓斌 010-63856345/63897075联系地址: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3条1号

联系邮箱:ftwl@tom.com


7.石景山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潘莹、赵丽斋 010-68872077联系地址: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

联系邮箱:bjsjsjdzx@163.com


8.门头沟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邓良雪 010-69827501联系地址: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

联系邮箱:ldjmzxd@163.com


9.房山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刘杰 010-89367355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

联系邮箱:fsjianding@163.com


10.通州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郭轶松 010-60560373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

联系邮箱:bjtzjdzx@163.com


11.顺义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胡霞 010-89445096联系地址:顺义区仓上街16号

联系邮箱:jdzx8944@163.com


12.昌平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解童 010-69714145联系地址:昌平区政府街1号

联系邮箱:rbjjdzx@sina.com


13.大兴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王志民 010-69295616联系地址:大兴区黄村镇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

联系邮箱:daxingjianding@163.com


14.怀柔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黄金 010-89684232联系地址:怀柔区开放路119号

联系邮箱:hrjd016@163.com


15.平谷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于文庆 010-69978213联系地址:平谷区谷丰路乐园西小区60号楼

联系邮箱:rbjjds@bjpg.gov.cn


16.密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徐海盛 010-69083990联系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联系邮箱:myzyjdzx@126.com


17.延庆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温立军 010-69144963联系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

联系邮箱:yqjds@126.com


18.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方式:梅晓丹 010-67832044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705

联系邮箱:meixiaodan@bda.gov.cn



另外,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本市决定对2020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几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被取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将延期开展。


取消
  • 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

    自2020年起,实行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0年度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2020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

    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

    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 北京地区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延期开展
  • 2020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 2020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




暂停开展
  • 2020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也将调整。




延期开展
  •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育教练员、艺术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7月启动。

  •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文物博物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8月启动。

  •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10月启动。

  •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待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结束后,预计11月启动。



延期开展的考试评审项目的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答辩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另行通知。全国统一组织的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END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百姓就业

编辑:刘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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