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最高100%!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对本市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代缴保费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政府的代缴保费政策。
困难人员指哪些?
城乡居民低保人员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截至2021年6月末,本市困难人员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10.97万人,特困供养人员0.66万人,残疾人54.88万人。2022年,上述三类人员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都可以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代缴标准
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50%代缴保费。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0%代缴保费。
目前,本市最低年缴费标准为1000元,代缴保费分别为500元和1000元。
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最低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
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
最高为年缴费9000元
缴费期限为4月1日起12月10日
分档补贴
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类同)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
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
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缴费方式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5日、12月的7日,税务部门委托银行进行扣款,参保人在扣款前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至2个工作日扣款,具体日期不再另行通知。
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
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前往上述任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柜台缴费。
税务部门联合北京农商银行开通银行APP缴费业务。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缴费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与银行柜台缴费时间一致。
每年4月至11月的每月1日-14日、12月的1日-10日(工作日15点前),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社保”办理缴费业务。12月的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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