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式供选!北京公积金提取拟采纳这个公众意见→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4月13日,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征集,将采纳公众提出的建议。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正式实施后,申请人租商品房可选择两种方式提取公积金:
如果不提供发票,每人每月可以提取2000元;
如果提供发票,则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来提取,但不能超过申请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相比目前执行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了提取金额的上限,即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公积金金额不超过2000元,相比目前1500元的提取金额上限增加了500元。另外,按照征求意见稿,在提高租住商品房的提取上限后,普通家庭提供租房发票按照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将被取消,增添了多子女家庭可以每月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的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意见征集过程中,针对“恢复租住商品房(提供发票)提取”的意见比较集中,最终吸收采纳这一建议。目前,征求意见稿中已增加“租住商品住房(提供发票)提取”情形。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申请此类租房提取。
据悉,本市此次将每人每月1500元的无房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000元,无房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4000元,此提取额度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中已处于较高水平。
关于公积金
还有这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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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登录微信,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查询。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可以查询到已申请提取信息。
申请进度:
显示为“待审核”表示柜台工作人员还有审核该提取事项;
显示为“审核已通过”表示柜台已经审批通过,钱会打到提取人的公积金用卡内(1个工作日);
显示为“审核未通过”,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打印回单:可点击“打印回单”按钮,补打回单。
可向单位经办人咨询核实,也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通州管理部本部除外)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进行核实。
1.一般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非本市人员离职提取公积金是可以一次性将个人的公积金都提取的。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可见: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91/index.html
3.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办理可见:
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1109866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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