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这些影响每个人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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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一则有关住房供地的消息悄然登上热搜榜
来源:微博热搜截图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将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提供者,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再是一手住房的唯一提供方。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各方关注。
相信大家听完之后最关心的就是,改变了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者的情况后,会带来哪些变化?对于租房者和买房者来说,更为关心的则是:以后房子的租金、房价是否会下降一些?
新华社 牟宇 摄
租购并举再进一步
去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这13个城市开展试点。
新华社记者 卢汉欣摄
要在试点城市试什么?
按照方案,要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表示:
开通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这一新的用途途径。同时,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收益预期。要拓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一个关键点就是,只租不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很明确提到了“多主体供给”的内容。所以,类似多主体供给也会在土地供应上得到体现。一般来说,从土地市场的用地来源看,主要包括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所以国土部此次表述,或是说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严跃进认为,必须注意一点是,当前在居住用地的放开方面,其实只有租赁市场才有机会,其他领域其实不太可能一次性放开。而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将成为这一政策的主要着力点。
城市租赁市场受影响最大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记者,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其中,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商品房住宅市场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
楼建波表示,“此番改变更多的是对之前探索的肯定,可能意味着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新华社记者 周科摄
那么,楼市供应者的变化将对房价、租赁价格有什么影响呢?
楼建波说,客观上,就是供应增加了,至少租金应该下来一点。
但是我个人感觉,调低租金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住宅唯一的目的,甚至都不能说是主要目的。
因为当时在十三个省市试点的时候,有几个原则:一个是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尊重农民的权利。所以肯定不是说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个土地拿出来盖了租赁住房就要把价格定得很低;
第二,我认为现在挑的这十三个试点,都是住房供应比较紧张的地方,所以说这个试点不会一下就大规模推开,这样的话也不可能一开始租金就应声而降。对房价的影响就会更小一点。因为现在集体土地上建的租赁住房,按照试点文件的规定是不能够以售代租。也就是说租的就是租的,不能拿来卖。
宅基地将“三权分置”
除此之外,国土资源部方面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但同时也要坚守改革底线。那么,如何才能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呢?改革的底线又指的是什么呢?
姜大明表示,要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增强人民获得感。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要坚持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姜大明表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姜大明指出,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法理研究,探索具体实现形式。同时,他也强调,严守改革底线。
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来源:央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