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警风采录# 忠诚岗位促稳定,情系群众铸和谐 朱晓航
信访民警
朱晓航
人物简介
朱晓航,男,198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三级警督警衔,现任法制支队信访大队科员。
所从事工作:信访民警
朱晓航同志自2012年开始从事信访工作以来,默默无闻工作在信访的第一线上,有着勇于并甘于奉献的精神,他始终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家的事,用一颗热心、一颗爱心、一颗公心,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从事公安信访工作5年以来,接待群众两千六百余人次,接收处理厅、局长信箱等各类来邮五千余件,草拟各类通知、通报六百余篇,简报十六篇,调研材料四十余篇,修改上报各类材料1千余份;曾荣立三等功一次,优秀公务员6次,多次受到嘉奖。
什么是公安信访?
公安信访工作是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也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群众的维权意识又不断增强,对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因此,信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信访人的诉求趋于复杂化、多样化,使公安机关处理信访问题面临更大的挑战。
了解公安工作的人都知道,在林林总总的警种业务中,信访工作属于最不起眼、最单调乏味、最难出成绩的棘手活儿,但是朱晓航同志带着一股倔强,用自信与才情、热情与关爱、诚信与坚守抒写来访群众信访的满意,从信访工作的“门外汉”,成为了信访战线上的“多面手”。
热情接访,全心全意对待信访群众
在日常接访工作中,朱晓航同志总是用真心、真情接待来访群众,把来访群众当做朋友,以饱满的热情、诚恳的态度和来访群众进行零距离的贴心交流,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声温馨问候。用心创造和谐平等的接访氛围,展现了一个可亲、可敬、可信的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2014年7月28日,一名老大娘到公安机关反映问题,朱晓航同志负责接待,由于老大娘情绪较为激烈,只要求见领导,情绪大。朱晓航同志给她倒上一杯热水,一句“不着急,慢慢说”让老大娘的怨气消去了一半,慢慢的开始反映其诉求。原来老大娘因土地纠纷被邻居推倒在地,伤情极为轻微,派出所已依法对其邻居进行治安处罚,老大娘认为派出所处罚不公,要求对其邻居进行刑事处罚。朱晓航同志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从法、理、情三方面为其解理释法,老大娘表示理解,但之后又多次以同一事由来访,朱晓航同志均热情接待,与老大娘讲道理、聊家常,并细心解释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慢慢转变了老大娘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误解。老大娘最后一次来访时表示,其实她就是想诉诉苦,以后就不来了,还对旁边的来访群众说:“这个少年家不错,你们不要为难他”。
2015年初的一个上午,临近下班时一名70多岁的老大爷来到窗口,老大爷年事已高,听说均有点障碍,且叙述的事情经过比较琐碎,但是朱晓航同志仍耐心倾听老大爷所反映的问题,并归纳后帮其写下诉求,原来老大爷反映其邻居对其进行虐待的问题。由于老大爷不愿离开,朱晓航同志联系到他儿子,原来,这名老大爷患有老年痴呆症,昨日从家中出走,其子已找寻他多时,当其子到窗口将其接回时,已是接近下午上班了。
用心阅信,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邮。
面对大量来信及网上来邮,朱晓航同志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严肃认真对待,不忽视每一个细节,全部按规定及时登记、妥善处理答复、跟踪督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014年,朱晓航同志在收到群众林某反映其子被拐卖的问题后,立即进行登记并转送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经查,该群众系早年家庭经济困难,将孩子送给他人养育,目前其子已长大成人,其子的养父也愿意让其认母,但其子不愿意见她,故她以孩子被拐卖为由寻求公安机关帮助。为化解该事项,朱晓航同志多次配合辖区公安机关约访林某,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并积极做其子的工作最终促使母子得以见面,林某十分感动,对朱晓航同志表示感谢,并当场签下息访息诉协议。
立足本职,真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作为一名民警,朱晓航同志能够做到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法可依的不折不扣地依法处理,群众对政策法律不理解的,经过深入调查,结合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想方设法为为群众解决困难。
2016年6月21日,蔡某因经济纠纷被王某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后,王某一直在逃,案件无法办结,由于蔡某受伤后失去工作能力,已支付的高额医药等费用无法得到赔偿,且其2名孩子也要缴交学费,蔡某无奈之下带着两个孩子到公安机关反映问题。朱晓航同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将身上仅有的400余元现金全给了他,之后,立即将情况通报涉案地公安机关,经多方协调,为蔡某争取了3万元救助款,解决了他燃眉之急。
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民警必须熟悉各个专业警种涉及的相关政策、法律等知识,刚从特警调到法制从事信访工作之初,朱晓航同志深感其业务及法律知识的欠缺,为尽快完成从直面穷凶极恶的歹徒到面对寻求帮助的群众,从拿“枪杆子”到拿“笔杆子”的角色转变,他除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部门警种涉及的相关政策、法律等知识,并于2014年4月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在工作过程中,朱晓航同志既是信访民警,更是法律宣传员,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努力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依法表达诉求。
朱晓航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用点点滴滴的细微之事、平凡之举抒写着对公安事业的忠诚与奉献,充分展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