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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交警开出万元罚单!

2016-03-31 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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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30日下午,临颍县交警大队重监办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在临颍县杜曲镇湾陶村有校车严重超员。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查处。


    下午15时许,重监办民警在杜曲镇湾陶村设卡拦截违法车辆,16时07分左右,一辆黄色无牌照校车驶来,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车拦停进行检查。


    经查,该校车为杜曲镇金色摇篮幼儿园的校车,校车未悬挂任何号牌,没有购买商业保险,校车核载36人,实载50人,其中幼儿48人,司机1人,生活老师1人。该车超员14人,超员38.8%;违法驾驶人张某,杜曲镇人,准驾车型A2,并不具备驾驶大型专用校车资格。因卖车方没有给幼儿园提供车辆合格证、发票等原因,车辆未能入户上牌。民警对该校车进行暂扣,将学生分批次用警车护送至学校,并让学校通知家长将孩子领回。






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共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实施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种行为,实施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违法行为。

    三、违法了《校车条例》第18条,实施了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依法对该驾驶员张某做出了罚款12200元整,记1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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