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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泸州再添一张城市新名片
泸州被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得分前20名的城市分别为: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市、孝感市、岳阳市、广州市、汕头市、泸州市、铜川市、天水市、乌鲁木齐市。
目前,结果公示期已结束,上述城市确定为今年首批示范城市。
泸州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按照“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要求,以新型路面、绿地和水系为主体,泸州正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目前,泸州已建成海绵城市37.4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1.6%,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77.2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持续提升;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江干流泸州段水质由Ⅲ类提升为Ⅱ类。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绩效评价中排名第一,形成“组织高效、制度完善、闭环管理”可复制的泸州建设模式。
海绵城市的建设,让泸州更加温润灵动,让人民更加健康幸福,让长江更加美丽壮观。
什么是“海绵城市”?
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其实质是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编写|范宇航
记者|秦添 摄影|刘学懿
责编|刘健
监制|邱黎琳
编委丨陈小明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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