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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全国平台,泸州医保下周起暂停所有业务!

泸州头条 2023-06-18



  昨(5)日,泸州市医保局发布医保系统暂停办理业务通告,2021年11月9日零时至2021年11月16日8时,系统因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的所有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最终恢复时间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四川泸州市上线时间为准。




暂停业务范围


  1.医保业务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包括参保登记、人员变更、医保费用征缴、待遇审核、备案登记等业务经办及各项医保查询。


  2.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包括门诊就医(含普通门诊、特殊病门诊、两病门诊)、医保入院、出院结算、药店购药等。


  3.医保对外公共服务暂停,包括:“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网厅、医保电子凭证、“四川医保”APP等。


  4.异地就医(含省内、省外)暂停联网即时结算业务



你关心的问题↓↓↓


Q

在此期间,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等医保业务?


A: 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时限顺延至2021年12月底。新系统上线运行及税务系统恢复缴费后,再通过新系统补办相关业务,不影响待遇享受。


Q

在此期间,我市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如何办理?


A: 建议参保人员尽量错时就医购药。确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请自费结算。涉及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用药需求的,请结合病情和用药需要在停机前合理备药;期间确需就医购药的,请自行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Q

在此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 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若在停机前已满足出院条件的,由医院办理医保出院结算。若暂不满足出院条件的,可继续住院治疗,需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出院结算;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所就诊医院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并办理费用结算手续。若停机期间入院的,先以自费病人身份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请在就医医院补办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结算手续。


Q

在此期间,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购药、门诊(门特)就诊、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 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购药、门诊、门特就诊的,请先行支付费用,然后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待恢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可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和费用联网结算手续;因系统原因不能结算的,请先行垫付就医费用,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Q

在此期间,我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备案如何办理?


A: 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将做好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完成备案信息补录,参保人员在就医医院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实现费用联网结算。如不能异地联网结算的,请参保人员垫付就医费用后,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注意事项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原“医保网厅”停止服务,“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信息查询功能暂停服务。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只能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不能通过身份证进行医保费用结算,请还未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领激活,确保能顺利结算医保费用。


 服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0830-3190803江阳区:0830-3123951   0830-3120582龙马潭区:0830-2507976纳溪区:0830-4992767泸  县:0830-8171013合  江:0830-5269095叙  永:0830-6820079古  蔺:0830-7211930


  请市民朋友们妥善安排时间,提前或延后申报办理相关医疗保险业务,避免因系统停机切换造成相应影响。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请及时关注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泸州头条微信公众号、直播泸州客户端等平台发布的内容。



END



编辑|周珏帆

责编|范宇航 刘健

参考|泸州医保

泸州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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