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人,终生禁驾!
开车上路,不能任性
遵纪守法,才是王道
无视交通法规最终必受法律制裁
近日
泸州市公安局召开
“向人民报告”新闻通气会
交警部门公布了
2021年终生禁驾名单
去年泸州20人终生禁驾
20人终生禁驾名单中,有12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有8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名驾驶人均由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均被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指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获,还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违法必严惩
警察蜀黍一个都不放过
快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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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2020年1月18日,范某川酒后驾驶沪C2J0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纳溪区酒庄大道某路段时,与胡某权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权当场死亡。
发生交通事故后范某川弃车逃逸,当日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鉴定,范某川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范某川醉酒驾驶及肇事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判决,范某川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范某川已被吊销驾驶证并被终生禁驾。
2020年12月2日,梁某银醉酒后驾驶川E2M2XX号摩托车搭乘宋某伍,行驶至江阳区蓝安路某路段时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宋某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案发时梁某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梁某银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判决,梁某银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梁某银已被吊销驾驶证并被终生禁驾。
2021年2月13日,盛某华醉酒后驾驶豫J16E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泸县新屋村某路段时,与一辆无号牌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两轮车驾驶员李某书经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邓某菲受伤,两车均受损。经鉴定,案发时盛某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盛某华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判决,盛某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盛某华已被吊销驾驶证并被终生禁驾。
2021年1月29日,蒲某永酒后驾驶川EG58XX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叙永县江门镇某路段时,车辆驶出行驶车道,撞向站在对向车道公路边的5名行人,4名行人不同程度受伤、1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案发时蒲某永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0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蒲某永疲劳及饮酒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判决,蒲某永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蒲某永已被吊销驾驶证并被终生禁驾。
温馨提示
各位驾驶人
切记开车上路时一定要
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小泸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了解到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切勿肇事逃逸。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报警、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充分尊重和全力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记者|汪恒怡 刘南春
编辑|汪恒怡
责编|马琴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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