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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注意!你到手的钱要涨了,这10个好消息与此有关!

2017-02-24 你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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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阶段性降低,职工到手的工资或多或少增加。

但是,你知道吗?除了失业保险费率,以下这些国家近期出台或者即将出台的政策都关系到你到手的工资能不能涨。

1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至1%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失业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到手的工资也可能或多或少增加。

以湖北为例

     去年,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 其    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2天津对三类人群,减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日前下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具体范围包括:

残疾人,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人员。孤老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老年人。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据《人民日报》2月13日报道,今年国家的财税改革,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社会最为关心的个税改革今年也有望“破题”。

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张连起认为:

“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应研究决定专项扣除可能的方向。具体讲,就是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下一步,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可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再教育支出、赡养抚养支出、首套房贷利息等支出,以此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因此,2017年个税改革有望加快进度,尽快落实。本轮个税改革的侧重点将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减轻群众的生活压力。

3营改增减税7000亿元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落实好其他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实施新的减税措施。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

2016年,我国大规模减税降费,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全年降低企业税负将超过5000亿元。

专家预计,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达到7000亿元。

“现在制造业的利润,差不多也就是5%左右,这费那费一多,企业很难承受。降成本,首先要把费降下来。”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张连起认为,大规模减税降费,对实体经济肯定是利好,负担轻了,振兴的动力才会更足。

企业负担降低,效益提高,广大职工才有可能提高工资性收入,改善个人家庭生活。

4至少19省份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截至今年初,至少已有19个省区市宣布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北京、天津、重庆、四川、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江苏、海南、云南等18个省区市由20%降低到19%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表示:

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5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虽然涨幅仍未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今年将继续提高。2016年,全国首次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总体水平上涨了6.5%左右,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超过105元。

6五险变四险,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2月4日公布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下称《方案》)今年6月底前,将在邯郸等12个城市启动,试点实施1年。实施后,试点城市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同时,将按照两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缴费费率。

那么,两险合并,我的工资待遇会有变化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试点方案明确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因此,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7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层劳动者最受影响

去年底,人社部公布了全国各地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截至去年12月初,全国已有北京、辽宁、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止2016年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

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生活中有很多基层劳动者,包括清洁工、推销员、服务员、钟点工等,这些人群的工资收入往往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权益,也最能影响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8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20元。

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提高这一标准,从人均补助420元提高到450元,城乡居民就医将更有保障。

天津: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由每年每人730元提高到800元。

河北: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

9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

10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

据民政部统计,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2016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同比增长10.8%、17.8%。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继续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目前,北京、辽宁等地今年已经调整了城乡低保标准。

北京: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9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7年1月起实施。

辽宁:计划将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6%左右。

综合来源:工人日报、央视财经、天天电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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