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绕过谁?!美17年来连续两囚犯执行死刑!章莹颖案有望改判吗?
撰稿 Taola | 排版 Ziyan | 校对 Ac
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死刑是对罪犯最大的惩罚,但偏偏美国判死刑很难!而本该于去年底伏法的死刑犯Daniel Lewis Lee,由于种种原因,直到美国当地时间7月14日早上才终于被执行,成为2003年以来首名伏法的联邦死囚,也是联邦政府17年来的首次死刑执行。16日上午,第二名死囚Wesley Ira Purkey也于印第安纳州Terre Haute监狱伏法。据报道,17日还将有一名死囚将被处决!
01
美国17年来
首次恢复死刑
去年7月25日,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宣布:联邦政府下令再次恢复执行死刑。
另外司法部还宣布了一项新的执行方案:
用一种名为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的药物,取代此前联邦政府执行死刑时使用的三种药物混合物。
司法部长巴尔在声明中表示:“国会已通过立法明确授权死刑,立法由国会两院代表通过,并由川普总统签署已经生效。”
在两党执政期间,美国司法部一直在寻求对最严重的罪犯判处死刑。
而这次恢复执行死刑,和5名囚犯有关,他们都是在经过完全公正的诉讼程序后被陪审团定罪的。
“司法部一向维护法制,我们有责任为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履行我们的司法制度所执行的刑罚判决。给他们一个交代。”
02
5名囚犯罪大恶极
他们犯下了什么罪?
无一例外,这5名死刑犯均涉嫌杀害儿童。
丹尼尔·刘易斯·李(Daniel Lewis Lee),也就是本次被执行的死囚,一名白人至上主义者,本应于19年12月9日被执行死刑,直到现在才伏法。联邦地方法院原本下令推迟死刑执行,但被最高法院与5比4的票数驳回,裁定联邦政府可依原计划行刑。
1999年5月他杀害了一家三口,其中包括一名8岁的女孩。采用了蒙脸爆头、抛尸河中等极其残忍的手段。
然而,这样如此残忍邪恶的“魔鬼”到被执行前仍一口咬定自己没杀人。在被处决前他说, "我一生犯了很多错误,但我不是杀人犯,你们在杀滥杀无辜。"
无论他怎么说,在确凿证据面前,死刑是他别无选择的归宿。
在行刑前,Daniel Lewis Lee原本正低声自言自语说着什么,药物注射后他先是抬头环顾四周,很快他的呼吸似乎变得越来越困难,没多久,他的胸口便不再起伏,嘴唇也逐渐变成了蓝紫色,正式伏法结束罪孽一生。
排在Daniel Lewis Lee之后的是韦斯利-普基(Wesley Ira Purkey),2003年,被判强奸并谋杀一名16岁女孩,并将其尸体肢解、焚烧并扔进化粪池。他原本计划于19年12月13日被执行死刑。
16日上午,他在印第安纳州Terre Haute监狱结束了罪恶的一生。被害少女的父亲在场观看了行刑过程,他说:“我希望他在地狱腐烂”。
下一个将是达斯汀-李-洪肯(Dustin Lee Honken),他原本计划于20年1月15日执行死刑。
达斯汀·李·洪肯,因枪杀5人,其中包括一名单身母亲和两名年轻女孩。按照计划,他将于17日被执行死刑。
阿尔弗雷德-布尔乔亚(Alfred Bourgeois)计划于20年1月13日被执行死刑。
2004年,他被判折磨、性骚扰和杀害自己两岁半的亲生女儿。
勒兹蒙德·米切尔(Lezmond Mitchell)计划于19年12月11日被执行死刑。
2003年被控谋杀一名63岁的老人和她9岁的孙女。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说法,“米切尔随后两次割开女孩的喉咙,用20磅重的石头砸碎了她的头,并把受害者的头和手都砍了下来埋了起来。”
司法部表示,这5名囚犯都“用尽了他们的上诉和定罪后的补救措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可以阻止他们被处决死刑。”
在通过了这项新的执行规程后,监狱管理局将安排处决5名囚犯。
处决将在印第安纳州特雷霍特TerreHaute的特雷霍特监狱进行。
03
美国其实有死刑犯
为何执行死刑这么难?
首先要科普一下,
美国的法院分为两大系统,即联邦法院系统与州法院系统,这两大系统是完全独立和平行的。
根据国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数据显示
在联邦一级执行死刑的情况很少。虽然目前有62名囚犯在等待执行名单上,但自1988年恢复联邦死刑以来,美国政府只处决了三名被告。
但在州这一层面,美国有29个州,死刑是合法的。
纽约州、新泽西州、马赛诸塞州、华盛顿州等均已废除了死刑。
但据美国法律,容许联邦政府机关对于重大犯罪求处极刑,也就是说即使被告人所在的州一家废除了死刑,但因为罪行过于恶劣,依然可以从联邦法律层面来判处他死刑,这也是这次恢复死刑执行的重大意义之一。
《纽约时报》评论称,在美国很难执行死刑,有3个重要的原因。
第一,一些研究人员开始怀疑,死刑是否真的能够阻止或缓解罪犯犯下滔天大罪。
第二,越来越多的辩护律师证明,他们的当事人被误判了。
第三,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在美国罪犯有权利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手)以外,难以判处死刑。就算能够判处死刑,又因为美国的审判周期极长,一般拖延至十几年乃至数十年才被执行死刑都是正常范畴;而且州和联邦两方的上诉程序多旷日持久、且费用不菲,以致超过执行终身监禁的成本两、三倍。
最典型的例子,是针对911事件嫌犯之一穆萨维的审判,陪审团最终以11-1的票数无法达成死刑合议,穆萨维被判处终身监禁。
陪审团团长告诉媒体:“大家都很受挫,因为那个投反对票的人始终拒绝说明理由。”
再比如,上星期刚判的章莹颖案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04
章莹颖案有望改判死刑吗?
即使跟上面5名即将执行死刑的罪犯来比,克里斯滕森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在他至今没有出交代莹颖下落,并亲口承认用非人手段将莹颖折磨致死的情况下,依然免除死刑,判终身监禁。
如上文所提,据美国法律,容许联邦政府机关对于重大犯罪求处极刑。
所以当时,美国皮奥里亚(Peoria)联邦法院审理了该案,联邦法院是有机会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的,但是只因最终陪审团意见并未完全统一,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
如果再次起诉,从联邦层面来说,已经有了恢复死刑的先例,似乎是一个利好消息,但这一过程的应该依然会漫长。
克里斯滕森只要在狱中拿出“心理创伤”、“悲惨童年”等任何一招,可能又是会博得一位陪审员的同情。
退一步说,即使判处死刑,他依然有机会走过上诉等程序,再最终得到执行,可能又要好几年。
无论如何,死刑判决,是给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一个交代。
但也有人认为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其实是更重的刑罚。
你怎么看呢,你觉得章莹颖案翻案的可能性大吗?
欢迎留言讨论。
REF:
https://www.cnbc.com/2019/07/25/william-barr-orders-first-federal-executions-in-nearly-two-decad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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