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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人注意!看见就举报,这种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

内江头条 2023-08-04


近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告诫书,详情如下:


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告诫书


全市广大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五一”佳节,现对全市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擅自和变相涨价。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政策


各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景点要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售票电子平台的显著位置,对门票、游乐设施、网点零售商品、导游讲解服务等进行明码标价,务必做到线上线下价格基本一致。宾馆酒店餐饮等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数字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应明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三、做到诚实守信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确保质价相符,不得设定霸王条款,不得捆绑销售,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强制消费者重复消费,不得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对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进行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哄抬价格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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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陶丽萍

校对丨刘桂莲责编丨郭扬审核丨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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