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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公共绿地,璧山这个施工方遭罚17万元

和美璧山 2019-04-07

        璧山城区到处有公园,处处有绿地,让市民有了良好的居住环境。

      

        城区的绿地、绿植就是客厅的摆件,谁要破坏它就要受到处罚。

       

        这不,一起由于施工造成的公共绿地损毁,施工方被处以17万元的罚款,并勒令其恢复绿地植被。

 

        原来,9月15日,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称福顺大道靠近东林大道路段的一边,有挖掘机在施工破坏绿化带。第三大队大队长刘旆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发现是一旁的“湿地·溯园二期”建设工地的工人正在挖掘和移除道路绿化带的植被。

 

执法人员记录施工方恢复区域


        经查,此次植被移除施工并没有经过相关审批。执法人员立刻制止了施工行为。经测算和实际丈量,绿地遭破坏面积达到76.8平方米,损毁植被包括香樟、桂花、灌木、草坪等,价值共计57000元。

 

      “城市绿地的植被要求精细化养护,其移栽必须由园林所的专业人员进行。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擅自破坏、移除城市绿地植被属于违法行为。”刘旆说,他们立刻对“湿地·溯园二期”施工方开展批评教育,勒令其恢复绿地,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7万元。

 

执法人员对工地施工方进行宣传教育


        “湿地·溯园二期”工程经理陈松念表示,愿意接受惩罚,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后,迅速着手恢复绿地,根据原有植被的类型和大小,重新购买并栽种,1天内将绿地恢复。并将吸取教训,在建设过程中,以生态环境为重,坚决保护城市绿地。

 

        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昀表示,工地建设施工,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司更换、安装管道,都有可能占用城市绿地。但绿地植被必须由专业人员移栽,决不能擅自破坏。对未经审批,擅自破坏绿地的行为,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若市民发现有占用绿化带进行施工建设,没有张贴许可标识的,可拨打电话41428934,向区城市管理局反映。

  

        保护绿地,就是在保护璧山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者:张啸寒

编 辑:陈富春 

初 审:罗 君

总值班:连宏宇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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