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璧山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春节就要来临
许多小伙伴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了吧
扫扫尘 买年货 贴春联
以往,在阵阵鞭炮声中
我们送走旧岁,迎来新年
烟花爆竹曾带给我们浓郁年味~
然而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隐患也不容小觑
轻则扰乱邻里
重则引发火灾、严重污染环境
每年春节期间
我区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量陡增
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的作业量
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
近日,区政府签发了
《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从2019年2月1日起
城市建成区推行烟花爆竹禁放
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
我区具体禁放区域为
↓↓↓
福顺大道以北、景山路以南、黛山大道以东、璧青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日前,区政府也召开了
201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
各成员单位都积极响应,广泛宣传发动
全力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召开动员部署会
1月22日,我区召开201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建在会上指出,相关部门、镇街要高度重视,深入一线排查暗访,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开展主题宣传
1月25日上午,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在大成广场举行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摘要》、《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将受到以下处罚》、《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宣传单和现场讲解安全燃放知识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市民表示,烟花爆竹燃放事故教训太惨痛,在禁放区决不燃放,共同维护璧山公共安全。
蜀黎再次强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罚500元
在禁放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违反安全燃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喜庆的气氛
不能靠烟花爆竹来支撑
传统的习俗
应该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来表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宁静、和谐、美丽!
快和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来 源:平安璧山
编 辑:杨 勇
初 审:刘 杨
总值班:陈云刚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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