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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宁这131名驾驶人被曝光了,全都降级!还有名单……

2017-10-27 广西新闻网


最近,南宁有131名驾驶人被降级

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情形,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网络图片)


以下131个A、B类驾驶人因记满12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特别提醒——


驾驶证降级制度适用于哪些车型?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


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驾驶证降级的规则是什么?


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按规定要降级的,对照下表降级:


驾驶证降级后,如何申请增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如若需要办理增驾申请,那么只需在符合以上条件后,到具备培训资质的驾校报名即可。



降级后,上述131人将不能再继续驾驶相关车型,其中一些人可能会因此失去工作。


下面,还有一些交通违法多、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以及被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等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名单。曝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对一些涉及严重交通违法的企业及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就可查看本次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名单。


在此提醒驾驶人朋友:

为了自己和家人,

握好手中方向盘,

牢记安全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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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南宁交警微发布

编辑:张晓微      实习生:黄慧

责任编辑:李冬军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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