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西已婚未婚的人都注意!国家31个部门联合整治这些“套路”!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
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
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
为了房产、贷款等事宜,
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
或者带着伪造、变造的
证件、证明去办理结婚、离婚。
现在,国家31个部门联合整治这些“套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
等31个部门近日签署了
《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
将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e0620zw6z8b&width=500&height=375&auto=0△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栏目视频
婚姻登记失信面临惩罚
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
所谓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是指在结婚或离婚登记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利用假名字、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名字等进行婚姻登记,致使婚姻登记信息失真虚假。
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门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将协助分享信息。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成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监高”,申请授信贷款时将被提供审慎性参考。此外,失信当事人在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为了买房,假离婚;
为了贷款,假结婚
……
严查严惩假结婚、假离婚!
支持的点赞!
✪大家都爱看
来源:央视财经、中新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