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放大招!清理科研项目、追回经费、追责…涉广西部分高校
清理1453个科研项目,
追回已拨经费,
追究责任,
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再报。
……
近日,
教育部社科司官网发布通知称,
将对研究超期未完成的
1453个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7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网发布《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清理的范围是——
2013年社科司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教育部官网截图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
被撤销项目将追回经费,责任人3年不得申报
《通知》规定,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申请结项,并提交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若有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责任人须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在线审定,且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需要注意的是,凡被撤销的项目:
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账户;
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依托学校。
教育部社科司提醒,将于年底公布本次项目清理情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1453个科研项目被清理
其中,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存在项目超期未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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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社科司官网、新华社公众号、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新闻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