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上天了,广西要启用卫星、无人机监控这些地方
近日,
自治区水利厅出台实施
《广西河湖(库)执法工作方案》,
全区严厉打击
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
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
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
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
《方案》指出,
工作任务有以下几点:
1
开展全面排查
1.组织检查河湖岸线保护利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及堤防工程保护等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
2.组织检查河湖管理范围内水电工程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检查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组织检查水文设施保护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组织检查河道清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6.指导各市县水政监察队伍按照职责,单独或配合相关部门对河湖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河湖执法职权由政府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应协调政府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职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查处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运用力度,对重点河湖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违法案件。
2
严格查处案件
1.对严重影响防洪的违法建设项目、非法设障以及在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等,要予以拆除、清除。违法建设项目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并采取补救措施。
2.在河湖(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破坏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及堤防工程等水利工程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3.非法取水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
4.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要立即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限期补办手续。
5.破坏河湖管理范围内水电工程的,要严厉查处。
6.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和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在查处非法采砂、违法建设、侵占河湖等重大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3
强化整改落实
实行销号制度,将河湖执法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采取河长湖长约谈、通报批评或者媒体曝光等方式。
4
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执法巡查责任制,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完善跨市界、跨县界、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方案还指出,
来要完成两个阶段目标:
两个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8年)。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全面建立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基本实现河湖执法检查全覆盖。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执法台账,河湖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第二阶段(2019年至2020年)。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健全完备,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到2019年底,历年积累案件和年度立案案件整改落实率完成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河湖管理秩序优良。
广西真是好风光,
青山绿水靠大家。
今有政策来护航,
家乡更是美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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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
见习编辑:罗珊珊 实习生:陈先怡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