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广西全面停止门诊输液,涵盖哪些医院及疾病?
近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9月1日起,全区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输液,儿科、急诊以及门诊静脉全麻等输液除外。
(文件截图)
通知要求,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所有民营医院,于2018年9月1日起,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以及门诊静脉全麻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符合要求的,方能开展门诊静脉输液服务,同时于2018年10月1日起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
对滥用静脉输液、抗菌素和激素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内部管理规范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结合绩效考评扣分,以及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据了解,
已有不少医院提前“零输液”,
取消门诊输液在广西已不是新鲜事。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从2006年起就取消门诊输液室,有确实需要输液的门诊病人,统一到急诊输液室。
2016年10月,柳州市全面叫停门诊输液,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儿科门诊和急诊科除外)。据介绍,“限液令”实施1个月后,该院静脉输液量下降了60%。
2017年3月13日起,自治区人民医院实行门诊零输液。撤销门诊输液室,保留儿科和急诊输液室。对于普通的成人患者,一般情况下,门诊医生不再开输液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输液的患者以及儿科患者都在急诊输液室输液。
2017年8月8日,桂林南溪山医院率先在桂林市取消门诊输液。门诊办公室护士长王芳介绍,经过一年运行,有效降低了输液不良反应发生率,同时也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费用。
▲2017年3月,自治区人民医院取消门诊输液,确有需要的患者及儿科患者,都在急诊输液室输液。资料图
部分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快来看看
哪些病不需要输液治疗吧!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高热患者除外)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宭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功血)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业内预计,
新规定实施后,
可能一部分患者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
多年来的就医习惯,
让很多人感觉没输液就不算看了病,
不算用了药,
但已经有部分市民表示支持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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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八桂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