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9时许,一名身材中等、神情憔悴的中年男子走进城西派出所值班室,深呼一口气后,对着值班民警说:“我是杀人犯,我是来自首的!”听到男子的话,民警立刻上前把男子带回到办案区。
经民警初查,男子叫周某大,1972年生,因在2000年涉嫌在浙江宁波杀害了妻子、姐夫等后潜逃,于当年10月5日被当地警方列为在逃人员,并在网上通缉、追逃。
周某大供述,1999年他在老家和妻子结婚后,发现妻子姐夫关系暧昧,为此他和姐夫发生了多次争吵,最后演变成肢体冲突。
2000年5月23日18时40分许,他持刀来到姐夫家,将妻子、姐夫等捅死后潜逃。
“都十多年了,也想清楚了,该负责的就要负责!”周某大说。
在这18年里,他先后潜逃到福建、广东、云南、贵州等地,大约在7、8年前,他潜逃来到玉林,在城西街道新团村一带流浪、拾荒。
虽然期间他也曾想到过回去自首,但“想到一回去就没命了”,所以迟迟不敢回去。而在近期,玉州警方在开展“暴风”专项行动及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过程中,城西派出所民警把大量警力投入到其藏匿的新团村周边进行走访、巡逻,这也给了周某大很大的压力。
8月13日上午,周某大经过近18年的潜逃,颠沛流离,终于鼓足勇气向玉林警方投案自首。
▲多年来,周某大就藏匿在这破旧的老房子里。
目前,玉州警方已将案情通报浙江宁波警方,周某大已被依法羁押在看守所。
杀人犯法,罪犯终究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也希望大家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需要仔细考虑清楚后果。不要因小失大,也不要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