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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省钱了!这7种药品纳入广西医保,报销比例高达...

好消息!好消息!

广西再为医保参保人员减负,

医保范围新增7种特殊药品

报销比例最高75%



9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9月1日起,伊马替尼等7种特殊药品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乙类支付范围,报销比例为60%~75%不等。这些药物对治疗胃肠间质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疾病有良好效果。


(网络图片)


7种药物纳入医保范围


这7种药物,分别为伊马替尼(胶囊、片)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胶囊吉非替尼片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埃克替尼片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发布的通知,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使用上述特殊药品治疗的费用,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乙类支付范围


此外,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非小细胞肺癌、慢性乙型肝炎,并且经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认定为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参保人员,使用上述7种特殊药品治疗的费用,也一起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并实行病种年度基金限额支付。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择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具体支付办法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在广西区域内使用特殊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按全国最低价格或中标(挂网)价格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的按就医地价格结算。


报销比例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如果参保人使用这7种特殊药品,属职工基本医保参保并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取药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在职人员支付70%、退休人员支付75%


如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并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按乙类药品支付;符合规定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取药的,统筹基金支付60%


(网络图片)


需提醒的是——

在每一个参保年度内,若参保人使用这7种药物,属于慈善援助项目援助部分的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使用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统筹基金不再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各病种在年度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额度指标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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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南宁晚报 记者史小辉、视觉中国

见习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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