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拐卖妇女,转手一个赚上万元!广西7名“人贩子”领刑
以出卖为目的,广西7名“人贩子”收买、贩卖妇女多起,10月16日下午,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3到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到10000元不等。
2015年至2017年间,潘某、邓某均、潘兴某、肖某珍、李某清、梁某新、黄某烔等7人,以介绍婚姻为由,实施拐卖妇女违法犯罪行为,所拐卖的妇女一般为智力发育不正常或精神有问题的女子。
其中潘某参与作案6起,潘兴某参与作案5起,梁某新参与作案3起,肖某珍参与作案2起,李某清、邓某均、黄某烔各参与作案1起。
2017年8月2日,潘某、邓某均、肖某珍在金秀县头排镇一招待所进行交易时,被金秀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潘某、邓某均、潘兴某、肖某珍、李某清、梁某新、黄某烔等7人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妇女罪。法院根据各他们犯罪的事实、性质、法定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初,来宾金秀警方向媒体公布:经过四个多月艰苦工作,成功打掉了一个拐卖智障妇女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成功解救被拐卖妇女5人。
2017年8月2日下午,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头排镇老街的一处出租屋里,常常听到里面传出妇女的怪异哭声,怀疑这些妇女被人关押控制。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上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刑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通过外围调查,发现出租屋内有2个上了年纪的人和几个疑似患有精神病的女子一起生活,怀疑这些人在从事拐卖妇女的违法勾当。
80岁的犯罪嫌疑人潘某。
当日下午,民警突袭了该出租屋,当场控制住涉嫌拐卖妇女的3名男子:80多岁的男子潘某、60多岁的男子肖某珍和邓某均,成功解救了3名有智力障碍的女性。
经审讯得知:潘某是来宾市象州县人,肖某珍、邓某均为河池市罗城县人。3名女性都是被潘某等人拐卖来,分别是13岁的吴某莹、20多岁的陈某,40岁的邓某荣。
据潘某交代,肖某珍、邓某均是其同伙,他们正准备以2.2万元将邓某荣贩到山东省境内,归案前已收别人的2000元订金。肖某珍、邓某均还对邓某荣实施了强奸。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参与拐卖的受害人照片 。
20多岁的陈某,之前是被潘某从贵港市桂平市买来,以8000元卖到河池市罗城县。因生活不懂得自理,最终被主家“退货”。潘某只好将其带回金秀县头排镇出租屋内,寻找机会“出手”。
专案组循线追踪,先后在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将其同伙梁某新、黄某炯、李某清抓获,还辗转多地成功解救到了被拐卖至罗城县的广华(谐音),被拐卖到象州县的邓某等人。
据专案组民警蒋云龙介绍,2007年,家住桂林市乡下农村的邓某荣“失踪”,被人贩子多次转手拐卖,后来到了平南县,被潘某以4000元的价格买回,准备以2.2万卖给一山东籍男子。
2017年12月中旬,当民警将邓某荣送回老家时,其80多岁的父母亲看到“失踪”10年的女儿,三人相拥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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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天一剑、平安来宾、金秀警方、新闻910
编辑:莫雨田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