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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仔细核对你最近的工资单,这笔钱多扣了可以要回来
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
在刚刚过去的10月,
不少上班族都表示,
到手的工资变多了。
但是近期,
也有纳税人反映,
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
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
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
11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
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哪些情况可以退?
怎么退?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截图)
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纳税人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5000元/月的费用减除标准。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扣缴义务人要严格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代扣代缴税款,确保纳税人不打折扣地享受税改红利。
对于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9月”,导致未享受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对于扣缴单位在今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扣除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投诉(投诉电话:12366),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并向扣缴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尽快给予解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快快对照这张表,
核对一下上个月的工资单,
看看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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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见习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