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联体建设情况"红黑榜"发布,入榜的是……
近日,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新闻: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关于2018年7-9月全区医联体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文件截图如下: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8〕8号)要求。2018年10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广西医联体建设情况进行了2018年第二次评估考评,医联体考评结果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前三位和后三位根据得分情况分列红黑榜。
下面就是考评结果↓↓↓
红榜
桂林市
柳州市
南宁市
黑榜
防城港市
贺州市
河池市
红榜
灌阳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鹿寨县
黑榜
并列倒数第三:
上思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东兰县、
西林县、乐业县
倒数第二:
都安瑶族自治县
倒数第一:
凤山县
广西各设区市、县和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疗联体建设,全面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网格化医联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保障和维护居民健康取得了可喜成绩。
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参与了医联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比上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
全区共建立县域医共体277个,其中紧密型医共体45家,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44.3%(年底要达50%);
共组建了135个三二医联体,其中紧密型医联体40个;
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350个。
医联体建设工作滞后地区,均存在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的问题,如凤山县政府制定目标为2018年8月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建设方式为医院和医院之间技术协作,致使医联体建设滞后;都安瑶族自治县工作起步慢,有效措施欠缺,还是以对口支援方式开展工作,成效不佳。
根据要求,各市、县(市、区)和区直各医疗机构要在8月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城市医疗集团、三二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的建设规划。但目前除桂林、柳州、南宁、玉林4市外,其余各市均未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制定规划,导致医联体无序建设、效率低下。如凤山、扶绥等县,规划不明确,采取多方签约、多头合作,与多家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导致医联体内权责不清,没有发挥应有的资源调整作用。
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在县域医共体内建立健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激励约束机制,但目前除灌阳和恭城外,我区其他地区均未实施,而远程诊疗服务项目未能纳入医保范围,使得远程医疗服务大打折扣。
1强化设区市、县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主导引领作用
医联体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改革,涉及各级医疗机构和医疗、医保、医药、价格、财政等多个政府部门,涵盖医院的人事编制、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管理等职能,必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明确设区市、县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各部门推进医联体建设。
2科学规划,规范医联体建设布局,实现年度目标
强化规划,规范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以设区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各市要重点加强城市医疗集团、三二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步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2018年底,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联体,贫困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疗机构参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力度,每个县至少建设1-2个紧密型医共体。进一步明确医联体内各级机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作用,完善转诊机制,进一步畅通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和术后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
3强化医院自主经营权,全面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
将用人招人、内部管理、收入分配等权力下放给医联体牵头单位,实现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通过业务分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分配、收取医联体建设经费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下沉人员参与绩效分配,调动医联体内所有机构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家庭医生的收入不低于上级医院同年资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机制,参与医共体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牵头医院方案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同时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增长机制,调动医疗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完善支持医联体发展的医保配套政策
积极推进医保对县域医共体“总额预付、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预付总额,按服务签约涵盖人头数打包支付,以利益共享促进医联体内部紧密度。在医共体内双向转诊为同一医疗过程,对上转病人只报起付线差额部分,下转病人不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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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八桂
编辑:莫雨田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