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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南宁一医院女职工骗取上千万元巨款


导读

南宁市某医院女职工蒋琳为还赌债,以虚构工程等名义骗取上千万元巨款,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蒋琳不服进行上诉。11月19日,南宁市中院审结该案,终审维持原判。



蒋琳是南宁市某医院保卫科女职工,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她因从事地下“六合彩”“36选7”收单、报单的赌博活动,欠下巨额债务。


为偿还债务,蒋琳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竞标土石方工程、生意资金周转等理由,先后多次向李某、邓某等人借款高达上千万元。至案发时,蒋琳尚有319万多元无法归还。2015年6月,蒋琳因无法归还借款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蒋琳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蒋琳不服,提出上诉。蒋琳及其辩护人认为她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出借人是基于高额利息才借款,双方是借贷关系,所借款项多数用于还款及支付高额利息,少部分用于私彩。”


南宁市中院认为:


蒋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用途,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向他人高利借款,所借款项用于从事私彩的非法活动及归还高额利息,最终导致本金319万多元无法归还被害人,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另外,蒋琳从事私彩非法活动亏损严重,为筹集款项虚构借款理由向他人借款,借款用于非法用途及高额利息以致最终无法归还,足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由此,南宁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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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记者王斯 通讯员蒋治清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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