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一涉恶团伙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进行公开审理,该团伙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接送卖淫女,有的负责望风,充当“打手”的角色,对嫖客实施恐吓、殴打等违法行为。该卖淫团伙“生意火爆”,除去各种开销,每个月的纯收入就达到两万多元。让人吃惊的是,看到卖淫的“生意”这么“火爆”,该团伙的吴某平等人竟然怂恿自己的女朋友参与卖淫活动,自己则从中牟利。
涉案的6名被告中,除卢某生病住院未参加庭审外,其余均到庭。
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四川籍男子卢某、吴某伙同老乡邓某军(另案处理)等人,组织卖淫人员在南宁市衡阳东路一小区卖淫。
他们还建立微信“工作群”,在群里发布信息。嫖娼人员到该小区后,卖淫女便将嫖娼人员带至楼上。卖淫女每次收取150元嫖资,其中50元交给卖淫组织,有些嫖资则直接交给组织者。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涉案的6名组织者中,5人将自己女朋友当“摇钱树”,而且规定一天必须接满20个客人。
如果没完成任务,组织者会毫不客气殴打自己女朋友。而他们的日常,则游手好闲,在打牌中度过。
该组织还安排专人望风、看场,以逃避公安打击,殴打威胁不听话的嫖客。
2018年5月初,该小区即将拆迁,该组织更加肆无忌惮。他们联系拆迁队人员,租用了楼内的3个房间继续用于卖淫。
2018年5月30日,警方对该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査获4名卖淫女,其中一人是未成年人,以及柳某等4名嫖娼人员等。
当天受审的5名被告中,3名为90后,案发时,王某年仅19岁。庭审中,5名被告避重就轻,均称自己是打工的,只是参与者,不是组织者。他们只是帮卖淫女买东西、打扫卫生。
当主审法官问吴某时,吴某愣神片刻后,轻描淡写地回答:“她做这个,我心里也不舒服,为此也吵过一两次。”
杨某更是承诺和女朋友结婚,要求女朋友更“卖力”接客,为两人未来攒钱。
庭审中,法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控辩双方围绕罪名、量刑情节尤其是本案的被告人是否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展开了激烈辩论。因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来源:南国早报、南宁晚报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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