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这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今天(4月8日),
国家发改委传来重磅消息:
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大城市,
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这就意味着一大批大城市将有更多人落户!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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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释放出了一系列重大信号:
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加大推进力度、
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房地产调控将实现城城协同……
里面还有哪些重磅信息,
又有哪些将会改变我们的生活?
通知提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 ,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
资料图。图文无关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发2014第51号文件) ,我国城市被划分为五种标准:
(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至100万;
(5)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有序推动哈长、长江中游、北部湾、中原、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城市群协调协商机制。
边陲明珠防城港,是北部湾畔唯一的全海景生态海湾城市。 记者 周军 摄(资料图)
通知提出,要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资料图。图文无关
在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通知提出,建立规范纠偏机制,逐年开展监测评估,淘汰错用概念的行政建制镇、滥用概念的虚假小镇、缺失投资主体的虚拟小镇。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组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避免政出多门、产生乱象。
教育方面:
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支持大城市知名中小学对中小城市学校进行对口帮扶支教。
资料图。图文无关
医疗方面:
将更多三级医院布局在中小城市,支持大城市知名三级医院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社保方面:
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资料图。图文无关
看完之后,
有没有觉得这真是一个
干货满满、超级硬核的好通知!
赶紧分享给家人朋友们吧!
来源:广西新闻网综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经济日报、工人日报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孙璐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编委: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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