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名领导干部被“双开”!还有多人接受审查调查
近日,
广西曝光了一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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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纪检监察网截图
1. 柳城县林业局财务股原出纳廖冬妹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廖冬妹在担任柳城县林业局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3张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63次,累计使用单位加油款人民币82497.37元。廖冬妹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技术等级由高级工降为初级工,违纪款项上缴国库。
2. 鱼峰区荣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振涛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21日,陈振涛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返回柳州,而是以考察学习名义到西安市参观游玩3天,并将往返机票费用2350元在单位违规报销。陈振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上缴国库。
3. 柳江区土博镇人大副主席韦雪桦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0月5日,韦雪桦及其丈夫黄某某在柳州某饭店操办婚宴,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操办婚宴前后向单位报告备案以及控制宴请人数,当日宴请双方亲戚、朋友、同事共计250多人,摆设婚宴28桌。韦雪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兴业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斌、葵阳镇中心小学校长陈强控辍保学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7月16日至20日,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深入兴业县督查暗访,发现葵阳镇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辍学问题,并将上述情况现场反馈给该县教育局副局长庞斌,庞斌当天电话通知葵阳镇中心小学校长陈强并要求其对此事进行核实,但是陈强既没有对辍学学生进行家访也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对学生辍学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直至7月22日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回访时,该县教育局及有关中小学领导仍未就督查组反馈问题派人核实处理。2018年9月,《广西脱贫攻坚督查暗访专报》(2018年第14期)全区通报批评兴业县上述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庞斌、陈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陆川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明驻村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吕忠明任陆川县清湖镇陆坡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期间,违反驻村工作补助标准有关规定,违规报销费用共计6580元;违反工作纪律,驻村工作作风漂浮,对驻村职责任务不重视、执行不力,所驻村的治理水平和村级事务公开没有提升;违反驻村纪律要求,不在村吃住且未履行请销假制度,擅自脱岗,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构驻村天数应付组织检查,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吕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博白县江宁镇太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平、原书记陈家通、原主任赵泳骗取私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第三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博白县江宁镇太平村时任村委主任赵泳、时任党支部书记陈家通和时任文书王平在协助江宁镇政府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虚构移民户材料骗取私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共计42100元,其中赵泳分得15900元,陈家通分得15900元,王平分得10300元。2019年1月,王平、陈家通、赵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林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城南派出所原所长骆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2016年12月,骆勇任宜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处理以莫某某(已判刑)、邱某(已判刑)为首要分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的赌场时,多次接听邱某电话,接受邱某宴请,并擅自对案件进行审批,致使黑社会犯罪团伙没有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骆勇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相关刑事案件的办理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辖区内多起涉黑刑事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3月,骆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城东派出所原所长兰建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3月,宜州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之一莫某某等3人在宜州城区塘中路帝王商场喝酒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口角并持刀将对方砍至轻伤二级。兰建军作为时任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在明知莫某某已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拒绝采纳主办民警的正确意见,故意包庇致使莫某某逍遥法外,直至2017年5月25日,莫某某被河池市公安局扫黑专案组抓获刑事拘留。2018年8月和2019年3月,兰建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宜州区三岔镇合林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建宾敲诈勒索过路费问题。2017年11月,韦建宾等8人在三岔镇合林村合林屯木瓜洞路段,采取使用车辆堵路非法手段,以页岩矿运输车辆造成道路损坏需要维修为由,向洛东镇拉坡洞页岩矿老板周某某、韦某某的运输车索取过路费1.2万元。韦建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涉案款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韦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文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柳州纪检监察网、玉林市纪委监委、贺州市纪委监委、河池市纪委监委、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陈丽婕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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