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纪违法,广西2名干部被双开!还有多人被处分
今天(6月4日),
百色市纪委监委发出通报:
百色两名干部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
百色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经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纪委监委对百色市中医医院原院长王国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国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王国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国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百色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百色市纪委监委对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多占福利房且未清退;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婚外生育,滥用职权,违规扣押他人车辆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为犯罪嫌疑人伪造立功材料,涉嫌徇私枉法罪;私藏手枪子弹,涉嫌私藏弹药罪。
黄毅身为警务人员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生活腐化,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犯罪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黄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此外,
还有一批党员干部
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被广西纪检监察网曝光!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 横县平朗乡笔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李雨华、村委会出纳李伯仁虚报工程量套取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1月,平朗乡人民政府将笔山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属扶贫项目)发包给笔山村,李雨华和李伯仁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及资金的申报、使用。2017年7月,李雨华、李伯仁在明知笔山村没有实施产业扶持和广告宣传项目的情况下,仍制作相关虚假工程材料向乡政府申请并获取项目工程进度款5.4万元,导致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8年8月,李雨华、李伯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宾阳县原农业局党委书记卢洪越、扶贫办主任科员黄炳杰违规变更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实施方式和地点问题。2015年,宾阳县扶贫办在未获得上级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宾阳县2013年产业化扶贫项目百香果种植示范基地二期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地点,随后开展了招标、验收和异地产业扶贫等工作,并以每亩2000元的补助标准将所有款项拨付给项目中标供应商。卢洪越、黄炳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卢洪越、黄炳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卢业保、县农林水利局科员李珍兰和原工作人员覃美英(已退休)、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卢明武、巷贤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伟美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2月,上林县农林水利局组织由卢业保、李珍兰、覃美英、卢明武、周伟美等人组成的项目验收组对白圩镇种植大户韦某达的龙湖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位于贫困村龙宝村)进行验收。在项目未按时按量完成、项目资金管理不达标的情况下,项目验收组不按评分表要求评分,使项目通过县级验收,最终获得补贴资金,导致财政资金损失。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卢业保、周伟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珍兰、卢明武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南宁市纪委监委)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1.浦北县官垌镇甜竹村委会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向危改户收取赞助费问题。2016年5月,甜竹村委会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先后向该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10户危改户收取赞助费共计10000元,用于建设村委厨房。对此,时任村委会主任彭祖福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妇女主任谭世娟、时任团支部书记梁平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彭祖福、谭世娟、梁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村委会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2.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勤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光合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4年,林光合明知自己的家庭不符合危改条件,仍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编造虚假家庭住房情况,以其妻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并获得补助资金17750元。2018年12月,林光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缴国库。(钦州市纪委监委)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桂平市农科所原所长卢裕斌等5人虚报套取“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间,桂平市农科所在实施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过程中,该所原所长卢裕斌、原出纳梁伯贤、会计容冰、桂平市麻垌镇农推站工作人员冯晓佳、桂平市金坤合作社法人代表杨坤英,以桂平市金坤合作社实施国家产油大县项目的名义,通过虚报、加大花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1495511.5元。其中卢裕斌分得501000元,梁伯贤分得220000元,冯晓佳分得294000元,杨坤英分得249540元,容冰分得20000元。2018年12月,卢裕斌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梁伯贤、冯晓佳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杨坤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容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卢裕斌、梁伯贤、冯晓佳、杨坤英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贵港市纪委监委)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百色纪检监察网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陈丽婕
值班主任:利雪娟
值班编委: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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