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5岁女生想跳江,陌生男子帮推一把,检方:涉嫌故意杀人
我们都提倡乐于助人,
但有些时候却要学会说“不”,
有些忙不能随便“帮”,
否则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19岁学生李某在路过南宁市凌铁大桥时,
看到一名15岁女生欲跳江自杀。
由于女生不敢往下跳,
便让李某帮忙推下江,
李某照做了,
而他却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4月24日凌晨1时许,南宁市民黄先生看到凌铁桥上一女生跟一名年轻男子发生争吵。不久,黄先生看到另一男子将女生推进江里。黄先生马上将该男子拦下,随后报警。
南宁凌铁大桥。资料图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组织搜救女生,并将推人男子带回去调查。所幸,经救治,该女生无生命危险。
经查,被救起来的女生为15岁的小华(化名),未成年人。
将小华推进江中的男子李某,是广西一所中职学校学生,今年19岁。李某跟小华素不相识。
据小华反映,4月23日晚,想到自己在学校与同学关系处理不好,心结难解,独自一人从家里走到凌铁大桥,一时想不开,欲跳江轻生。就在这个时候,李某正好路过,并与小华搭讪。小华先是向李某表示自己想要跳江。一开始,李某劝她不要跳,但后来李某表达出可以帮她一把的想法。
据李某交代,4月24日凌晨,他骑车回学校拿东西,在凌铁桥上遇到小华。当时小华爬至凌铁桥的护栏,旁边有一名男子跑过来劝小华不要跳,但是小华一直不听,说“我不想活了,你推我一把吧”。小华喊李某推她下去,李某就照做了。
4月30日,中山派出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李某进行鉴定,发现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宁青秀区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明知将小华推下凌铁大桥,可能会造成人死亡,仍将小华推下桥,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
虽然小华有自杀倾向,李某基于自杀者的要求,将其推下凌铁大桥,但小华系未成年人,对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力。
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已涉嫌故意杀人,遂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卢荻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覃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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