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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 | 南宁一男子故意杀害2岁女儿,原因太离谱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但在南宁横县,
一位父亲却以无力抚养两个女儿为由,
蓄意杀害小女儿。
7月16日,
横县法院立案受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资料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施某某与妻子生育两个女儿后,与父母同住。
但父母却多次要求他们搬离住处,并自力更生。施某某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女儿,决意找机会杀死小女儿。
今年1月14日16时许,施某某跟父母发生争吵后,关上房门,在房间内两次将小女儿(2016年11月出生)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在瓷砖地板上。小女儿被随后冲进来的爷爷奶奶送医救治。经医院诊断,小女儿被摔致颅脑损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横县法院
编辑:罗珊珊 实习生:左美玲
责任编辑:陈丽婕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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