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下月起,这些车辆上路将被扣留
重点车辆
“清零”专项行动
来啦!
资料图
近期,
广西交警在全区开展
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
行动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10月15日,为期2个半月。
重点查处车辆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旅游客车、大型公路客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和摩托车。
三大高能举措强势来袭!
听小编一一道来
工作措施
加强预警拦截,强化路面管控。
对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逾期未检验的,一律处以罚款后,放行机动车,并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大客车,一律依法扣留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严格查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上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明程序规定,分类落实措施。
对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予以办理注销登记,能够收缴的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予以收缴,无法收回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公告牌证作废。
对车主自行拆解车辆的,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由车主出具车辆已自行拆解情况说明,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对超过5年未检验或未报废的车辆,经核查5年内没有行驶轨迹、违法事故记录的,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对车主联系方式变更未到车管所备案的,要积极争取科技部门的协助,借助户政、情报、出入境等部门的数据支持,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等信息数据,做实提示告知。
对经调查长期在区外使用的重点车辆,报总队汇总后发函外省市协助清理。对车主已将车辆私下倒卖的,要详细记录车辆流向,组织开展深度追查。
对由于经营等原因,暂时停运的车辆,在企业或车主做出未检验前不上路行驶的书面承诺后,暂收缴号牌和行驶证,并逐车建档、拍照留存,实施扣留封存。
对非法改装车辆,无法通过检验的,责令当事人当场恢复原状,不能当场恢复的,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委托第三方强制恢复原状,确实无法恢复的,督促车主拆解报废。
对因扣押、事故未处理完毕等原因,车辆无法参加检验的,要及时在综合应用平台中变更车辆状态。
加强企业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对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强化社会警示教育。
重点车辆管理
势在必行
希望各位驾驶员
安全、文明出行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覃鸿图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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